高中同學(Julia)自美國攜眷(Alex)返台,已經27年未見,約了昔日同學一同相聚,大家爭著與女主角敘舊,我只好努力用我的破英文找話題以免冷落男主角。聊得隨意之後覺得略有所得,記錄如下:
1.這幾天由Alex開車遊台南及花蓮, 對台灣的交通號誌有許多疑問, 我一邊說明一邊聊到自己約9年前在德州開車的經驗,當時與另三位同事一同出差, 公司幫忙租的公寓離辦公室開車約30分鐘,第一天由我開出自辦公室回住處,因為是德州鄉下地廣車少, 十字路口視野開闊,我看四下無車,就沒有遵守停車再開的規則, 澳洲同事馬上尖叫要求換手,就此結束我短暫的國外開車經驗。見我面露遺憾, Alex很認真地告訴我~你很幸運,因為這算嚴重違規,美國交警是可以立刻射擊的。原來我撿了條命回來
2.Alex其實是法國人,10年前到美國做博士後研究,之後才留在美國教書,Julia則是大學畢業後赴美求學完成博士學位後持續研究與教學。兩家父母都已退休,每年都會前往探視小住,但結婚8年據說從未紅過臉,也未曾有過婆媳或翁婿的問題,Alex的說法是兩人雖在美國求學、工作、生活,英文溝通沒問題, 但也僅限如此。吵架這種情緒激動的時刻首先想到的還是母語,等到思慮轉一圈換成英文,火氣小了很多,也就吵不起來了。而兩家的長輩都不太會英文, 得靠他們居中翻譯。他們則永遠只翻譯善意的那一面,不愉快的事則盡量省略,或是主動說明文化差異,這樣摩擦就少了。這技巧真值得婆媳夾縫中的先生們好好學習。不過我相信選得好勝過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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