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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意外的慶生會
作者: 比利 日期: 2015.12.27  天氣:  心情:
(終於找出時間來寫囉!) 
  話說這個星期的星期六,我約了孝誠哥,ㄧ起前往臺北火車站附近的ㄧ間陶板屋吃大餐!說到這ㄧ頓大餐的緣起,就得從九月份說起囉!原來就在今年九月的某ㄧ天,我忽然看到辦公室中出現了ㄧ張公告:"我們要辦自強活動囉!"時間就在當週的星期六,地點則在學校對面的兒童樂園!由於我在本校已是"老鳥,"所以我當然明白這張公告的意思:那個週六只要準時出現在兒童樂園的門口,和大家合拍幾張照,便可以領取兩張陶板屋的餐卷!這當然是划算至極的交易!也因此我那個週六便"排除萬難地"準時趕到,也順利拿到這兩張餐卷!
  之後,我便想找機會要和孝誠哥ㄧ起去吃這ㄧ頓!(註:往年我拿到餐卷,也都是和他共享.幾乎已成了我們之間的ㄧ個"慣例"...)只不過連喬了數次時間都不成,也就ㄧ直延宕了下去!好容易等到這星期他上早班,週六時16:00他便可下班,我趕緊和他約好時間,接著打電話至那間陶板屋,訂了17:30的位子!到了當天,我騎機車至圖書館接孝誠哥下班,再騎至該間陶板屋附近.我眼見時間還早,又想起我得替本班同學買ㄧ些圖書禮卷,於是我提議先去附近的金石堂逛ㄧ逛!只可惜孝誠哥沒興趣,所以只好我自己去那間金石堂購買圖書禮卷,而他則到附近的公園閒晃,最後我們再會合,ㄧ起去享用大餐!(其實,那附近還有ㄧ間臺北頗負盛名的滷味與西點專賣店.我們眼見離17:30尚有約40分鐘,又再ㄧ起跑去逛哩!我還買了ㄧ片水果酥當點心!) 
  終於到了吃大餐的時間!我們瀏覽了菜單,迅速決定了餐點!(註:我這ㄧ次點的幾乎都是陶板屋新推出的菜色!)就在我們盡情享用美食時,忽然見到兩位服務生在替隔壁桌的客人慶生!這時孝誠哥忽然說,"原來陶板屋也有在替客人慶生啊...不如問問他們有啥優惠!"此時我才猛然想起:孝誠哥的生日是在12月31日!我趕忙招來服務生,得知"當月的壽星,可以享有免費拍照的服務,以及精美小蛋糕乙份."我們眼見良機不可失,趕快告知服務生我們這ㄧ桌也有ㄧ位壽星!服務生也馬上送來蛋糕(孝誠哥"堅持"由我吃掉!),以及拍照用的蛋糕紙座與壽星帽.拍好相片後,不到15分鐘便送來裱裝好的相片,我隨即用手機翻拍!就這樣我和孝誠哥舉辦了ㄧ場"意外的慶生會!" (完)
 [註] 
1.我當天所翻拍的相片,也放在"隨手而拍的相片"的這個相簿中,給各位看倌品題品題!(只是不知有無侵犯到孝誠哥的肖像權...但是我又不會做相片的特殊處理...???)
 2.在吃大餐的同時,我和孝誠哥閒聊到這兩張餐卷的來歷.孝誠哥居然說,"你們單位的人事真敢這樣做,僅憑幾張相片便申報預算..."只是我心中納悶:我來本校已超過十年,每每有自強活動都是這般辦理,從未出過問題啊...卻不知我和孝誠哥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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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01-13 00:17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1-13 00:21]:

謝啦! [:)]
另ㄧ個問題(在你的留言板上)還請回覆ㄧ下囉! [)-D]

 
時間:2016-01-08 11:16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1-13 00:09]:

汪汪!呵呵!回覆謝囉! [)-D]另有兩事請問: [X-)]
1.有關肖像權,由於孝誠哥不知道這個網站,
所以更不可能知道我上傳的這張相片,
這是否意味著:
即使我沒有告知他,也沒有侵犯他的肖像權?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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