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7,363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433088
win0612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孫穗芬條款 後座繫安全帶三讀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直擊 辣妹誘宅男 假交友真推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女主播悔嫁劈腿男 320萬聘禮
作者:
win0612
日期: 2011.04.25 天氣:
心情:
女主播悔嫁劈腿男 320萬聘禮判免還
更新日期:2011/04/25 04:11
婚後發現數通曖昧簡訊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三立新聞主播林毓芝,2年多前風風光光嫁給牙醫師洪斌凱後,發現洪某與「小三」偷情、劈腿簡訊,憤而拒辦結婚登記,洪斌凱因此要求解除婚約,並返還價值約320萬元的賓士SLK跑車等聘禮,林女則反控對方不忠、騙婚索賠220萬元;不過法官判林毓芝不用歸還聘金,洪斌凱也不用賠錢。
女方搬走 拒辦結婚登記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林毓芝和洪斌凱97年2月訂婚,同年6月在國賓飯店舉辦婚宴,席開40桌,並請到三立總經理張榮華當證婚人,兩人婚後雖同居,但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98年6月間,林毓芝發覺丈夫仍與婚前女友「貓兒」過從甚密的簡訊,憤而離家,98年7月請長假,8月閃電辭職後出國,洪斌凱找不到她,12月寄存證信函到林家解除婚約。
洪斌凱進一步要求返還「婚約贈與物」,包括36萬元聘金、GIA認證的1.28克拉E級VVS1鑽戒(市價約65萬)、伯爵白金鑽表(33萬)、金飾2.2兩(8萬),還有訂婚前送給她183萬元的賓士SLK跑車。
女方反控 騙婚應賠220萬
洪斌凱主張,他曾多次催促林毓芝去登記結婚,但被對方用各種理由推託、拒絕,顯示林毓芝故意違反結婚期約,林女還盜取、列印他的手機簡訊,認為已構成解除婚約的重大事由。
林毓芝反駁說,婚後共同生活時,電腦帳號密碼是夫妻共用,不是非法盜用,這個說法獲法官採信。
林毓芝進一步反訴指出,她是公眾人物,訂婚到結婚都在眾人注目下進行,吸引大批媒體報導,自認沒有將婚姻當兒戲的理由,反而洪斌凱婚前婚後都與「小三」發生姦情,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認為未能登記完婚的責任,在於洪的不忠。
林毓芝97年6月嫁給洪斌凱,剛好趕上民法修正,規定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方為有效。而兩人一直沒去登記,婚姻關係根本不存在,洪某何來解除婚約?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特別引用大法官647號解釋指出,「事實夫妻雖非合法婚姻關係,仍應予適度法律保障」,而且洪某無法舉證多次催促林毓芝去登記結婚的時間與地點,認定洪斌凱解除婚約屬「權利濫用」而無效,聘禮沒有退還的理由。
法官判決:誰也不用賠給誰
另一方面,林女反控對方不忠、騙婚而索賠220萬元,法官同樣認定,林毓芝沒提出精神不穩及工作薪資等證明,無法證明是因洪的違約,導致婚約無法履行,因此駁回索賠案,洪斌凱也不用賠錢。
標籤:
瀏覽次數:
11
人氣指數:
11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孫穗芬條款 後座繫安全帶三讀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直擊 辣妹誘宅男 假交友真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