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微雨的清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 電話彼端的他,情緒有點低沉:「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 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聽到這種消息,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 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 「你知道嗎?結婚這十幾年來,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 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 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也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 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一朝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 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最珍貴的歲月,因為逐漸缺乏了 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 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在平凡中,體會趣味。 在尋常間,流露真情。說穿了,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 一對知己、一雙伴侶,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 *除了深愛對方以外,還有愛上有其他共同的愛好 我曾經在報上,看過一則消息,報導台灣一對夫婦,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的企業, 非常成功。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 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夫唱婦隨。還有一對國外的夫婦,丈夫愛上帆船,太太受到感動, 也產生興趣,後來兩個就搭上帆船,浪跡天涯。 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 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在對方身上, 一起關注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 他們跋山涉水、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 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 他說:「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別的東西? 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絕對因人而異。可能是共同的孩子、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 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東西,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 一起熱愛生活,擁有充沛的能量,分享心靈的喜悅,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