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愛是一種發乎於生物內心的感情感。通常多見於人或動物。 可說是一種衍生自親人之間的強烈關愛、忠誠及善意的情感與心理狀態,如母愛。 亦可為衍生自兩性之間在性慾與情感上的吸引力,例如情人之間的情愛與溫柔。 此外,亦可能為衍生自尊敬與欽佩之情,例如朋友之間彼此重視與欣賞。
「愛」由某種事物給予人滿足(如「我愛吃這些食物」)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願意犧牲。其可以用來形容愛慕的強烈情感、情緒或情緒狀態。在日常生活裡,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中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症。
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可以是人、物品、神),使其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 真是如此嗎?期待嘗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