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65728
 愛運動的男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4/09/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9/08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4/09/07的日記
作者: 愛運動的男人 日期: 2004.09.07  天氣:  心情:
蝦小….要告就去告,哇細金山民以代表,砍一隻狗算甚麼…..]


這就是昨天我們打電話去金山時對方的咆哮回答


阿厚ㄚ,您娘雞歪


這種王八烏龜加皮癢,不好好治一下是不行的


首先


報警,以動物保護法中,以殘忍手段殺害動物,可依現行殺人罪逮捕





到金山鄉公所遞狀控告其魚肉鄉民,態度惡劣,有失民代職守並撤銷


其民代資格





所有交談以數位攝影機留底,以備呈堂供證


以上三點於昨中午交待A君去處理





傍晚A君電話就來了


[陸哥,對方已經被警察帶到警局做口供,鄉公所也來瞭解


目前希望能私下和解…..]





和解內容如下


一,厚喪我的狗


二,做法會超渡


三,懲罰性賠款20萬


四,捐動物保護協調30萬


五,初生一個月內黃金獵犬一隻


六,初生一個月內日本長毛臘腸狗一隻


否則法院見


早上電話打來了


除第四項外,其餘都OK


由警局做見證,鄉公所做保證簽結撤案





感謝動物保護法及保護協調義工的資訊及支持


所以


我親愛的小黑妞


妳就閉眼安息吧








:((:((:((:((:((:((:((:((

標籤:
瀏覽次數:15    人氣指數:215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4/09/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9/08的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2 17:54
她, 5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