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心防;坦白面對網上好友,確實無法走出愛子志賢慘遭三位壯漢<刑警>聯手群毆當時的慘痛,想想志賢當時只有十五歲,他無任何過失,單只為了騎腳踏車擋到喝酒開車載女人遊蕩的三位掛牌流氓<刑警>,難道就要受到拳打腳踢十幾分鐘的肉身淒痛嗎?警方層層袒護.檢方的庇護,偽造記錄;證人.物證明確在握,檢方為何不開庭傳訊證人,就以一紙任何人就看出破綻百出的不起訴書結案,理由是依據警方自行調查詢問該等嫌犯<三位刑警>表示無犯行;請問檢察官為何不開庭傳訊目睹證人?這是人命啊!檢察官你為何不走出辦公室蒞臨各現場了解時況?百姓白養你們這些敗類,難怪台灣檢警弊端百出,請問警方志賢上住院搶救中您們竟發佈新聞說志賢已腦死,並說我還向警方致謝<我保存有各報新聞>,請問您們當時為何要與我私下了解?
許多網友無法親身體會我真正的痛,甚至有的因我無法走出陰霾而遠離,當然無法怪誰;我現在只能確認志賢已走了,已脫離人間煉獄,志賢雖是一位善良的孩子,但他入棺睜眼的舉動已表明他含怨走過這人生,後續討回公道就由我這無未盡責的父親來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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