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62404
 思子情懷(網路正義連線)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警察誘捕偵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警界敗類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掛牌流氓<刑警>
作者: 思子情懷(網路正義連線) 日期: 2010.09.20  天氣:  心情:

突破心防;坦白面對網上好友,確實無法走出愛子志賢慘遭三位壯漢<刑警>聯手群毆當時的慘痛,想想志賢當時只有十五歲,他無任何過失,單只為了騎腳踏車擋到喝酒開車載女人遊蕩的三位掛牌流氓<刑警>,難道就要受到拳打腳踢十幾分鐘的肉身淒痛嗎?警方層層袒護.檢方的庇護,偽造記錄;證人.物證明確在握,檢方為何不開庭傳訊證人,就以一紙任何人就看出破綻百出的不起訴書結案,理由是依據警方自行調查詢問該等嫌犯<三位刑警>表示無犯行;請問檢察官為何不開庭傳訊目睹證人?這是人命啊!檢察官你為何不走出辦公室蒞臨各現場了解時況?百姓白養你們這些敗類,難怪台灣檢警弊端百出,請問警方志賢上住院搶救中您們竟發佈新聞說志賢已腦死,並說我還向警方致謝<我保存有各報新聞>,請問您們當時為何要與我私下了解?
許多網友無法親身體會我真正的痛,甚至有的因我無法走出陰霾而遠離,當然無法怪誰;我現在只能確認志賢已走了,已脫離人間煉獄,志賢雖是一位善良的孩子,但他入棺睜眼的舉動已表明他含怨走過這人生,後續討回公道就由我這無未盡責的父親來討回

標籤:
瀏覽次數:171    人氣指數:1371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警察誘捕偵察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警界敗類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9-21 02:41
她, 51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20 22:11
他, 49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20 12:12
他, 49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