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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活動]我記得,我相「信」
作者: i小編 日期: 2012.09.17  天氣:  心情:



當時遇見你、愛上你、放開你的畫面還歷歷在目


戀愛的喜悅、分開的遺憾,我全都記得


或許這就是長大


我從不顧一切為愛付出為愛瘋狂,到現在對感情的保守膽小


這麼多的人生來回裡,要怎麼樣才能不忘了自己最初的模樣


即使世界瞬息轉變,信也要用他的歌告訴你:我記得。


現在只要到愛情公寓愛小編的留言板寫下「我記得,我相,就有機會得到信 [暗藏後悔] 親筆簽名單曲一份喔!




                     我要參加


活動日期即日起-10/10


活動方式:到愛情公寓愛小編留言板寫「我記得,我相」,就有機會得到信 [暗藏後悔] 親筆簽名單曲一份喔!


得獎資格:隨機抽出名單


活動獎項:


信,好久不見!獎(5)


[暗藏後悔] 親筆簽名單曲一




注意事項: 


參加活動必須遵守以下規格限制:


1. 得獎者不得轉讓獎項於他人,並不得要求以獎品換取現金或轉換其他等值產品。


2. 本活動獎品之寄送僅限於台灣本島地區,敬恕無法處理海外地區獎品寄送事宜。


3. 為了維護比賽公平性,從事灌票行為之帳號將取消參賽資格,灌票行為由愛情公寓從嚴認定


4. 投稿內容經主辦單位審核未合乎規定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5. 各獎項均以個人帳號作認定,每人限領一次。


6.本活動限以本人參加,禁止使用非本人帳號,未成年者報名活動請先獲得家長同意


7.獲得獎項的住戶須同意相關活動照片可使用於新聞或愛情公寓網站


8.愛情公寓與主辦單位保留因不特定因素更換贈品與調整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標籤:
瀏覽次數:4760    人氣指數:7860    累積鼓勵: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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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10 22:39
她, 36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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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20:16
她, 44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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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20:14
她, 28歲,南投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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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19:31
她, 4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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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15:25
她, 33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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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9 10:18
她,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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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6 20:24
她, 47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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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4 00:28
他, 3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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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7 09:35
她,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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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0 13:32
她, 48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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