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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肯放手,傷得更久
作者: ~機車如~ 日期: 2008.09.21  天氣:  心情:



有些人愛情已經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


不願含混度日時候主動提議分手
不甘心分手,理由是「我不喜歡被甩的感覺!」
很多愛情走到無話可說的階段

是很難說斷就斷的

誰也沒做錯什麼

也就沒那麼十惡不赦

於是~兩人又繼續糾纏了好久
每次吵架的時候

就會說:
「我們真的不合適,與其把雙方囚禁在品質不好的愛情裡,

不如趁早分手,各自自由。」
隔天,他會道歉,並且要求她收回分手的提議。
他就會說:「我不要妳每次一吵架就提分手!」

畢竟愛情本是很複雜的心情

交雜著「被釋放後的自由」與「驟然心碎的感受」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

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

很多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
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

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

而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

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

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

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

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

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
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我堅信--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
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

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

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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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9-22 22:32
她, 88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3 09:21]:

恩嗯

 
時間:2008-09-21 17:38
他, 5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2 09:33]:

哈哈

 
時間:2008-09-21 14:29
他, 52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1 14:35]:

很多事得失非眼見為主
人生不不用什麼都強求
有時看自己所愛的人在乎的人過的好
一樣是一種幸福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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