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有個客戶,因為常常被自己的先生家暴,打到臉都變形了 所以臉整到身上連錢都沒有了。 她來我們診所做微整形,也是欠了快10萬。 護士她們覺得,那個小姐,連生活都有問題了,還想來變美,覺得很可笑。 另一個姐姐說,那女的很可憐,被打到臉都毀了。 我的回答,只有「她自找的」 其實,被施暴的人和施暴的人,同樣有問題。 明明知道對方,只要第一次動手,以後就會不停的動手。 自己選擇容忍、自己選擇不離開,那就不要希望別人同情你。 他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動手打你,是你寵的。 不離開動手打你的人,就不要一天到晚和人哭訴說對方打你怎樣的。 因為你根本不值得同情。 我以前被小洧打時,我因為不離開,所以和他還在一起時, 我從不和任何人說他動手打我,因為是我自己自找的,怪不得誰。 我連和人求救一次也沒有。 既然他怎打你、揍你,你都不想離開他身邊了, 就不要拿一堆有的沒的當藉口,因為是你自己要愛得如此可悲的。 一句老話~「清官難斷家務事」,只是消極的抱怨、哭泣, 而不去面對和解決問題,不會有任何結果。 就算一堆人想救你,但你不肯讓人救的話, 你身邊的人也愛莫能助。 所以說很抱歉,這種人,一點也不值得我花精神和時間去同情。 被打死也你家的事,因為那是你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