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從小我是叛逆有想法的一個人。 從國小高年級就被小一的叫老師!(我媽啦!給我穿他的洋裝) 國一去小人國玩時被稱呼「小姐」~~~ 上公車投零錢時,我投小孩的票價,司機說「小姐,你少投喔!」 我非常大聲的喊著「什麼小姐,我才國小五年級耶!」 我承認當時我的身高跟現在相同! 總之,過於早熟,不想被限制,想做自己。 扯遠了!!! 我媽以前公司的同事在我小的時候給我的外號叫「小太妹」、「不良少女」 我不是安份守己的小孩。更有一次帶著媽媽同事A的女兒,因為出去玩但迷路半夜十二點才回家 一窩的人擔心死了!!!當下也被媽媽狠狠罵了一頓 任何難聽的話都出口了。什麼跟男人鬼混啦!半夜去勾三搭四、不正不經 (小學五年級愛漂亮擦指甲油,媽媽卻對我說,擦什麼擦,要勾引男人喔!造就我現在手都不太塗色!) 反正大人們就是討厭我! 不管做什麼就是用不屑看不起的態度對我! 他們可惡的嘴臉我還記得! 現在呢!不是誇我乖就是說我好,聽話又孝順。 剛才媽咪接到他以前同事A的電話,噓寒問暖一番 洗完澡後,得知同事A的女兒還在失業,去擠戶政事務所8個名額(報名人數2000多人) 同事A還詢問我的近況,得知我現在工作的不錯,很穩定!!頻頻稱讚!! (因為現在找工作像找寶一樣呢!我也很慶幸目前有份穩定的工作) BUT 當下心中只有個爽字! 我只想對同事A說 妳。當。初。不。是。看。不。起。我。嗎! 小時候乖不是乖;小時候壞不是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