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63057
 迷糊姐姐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做人失敗簡單不簡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約會性侵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不是正妹我得不到這權利
作者: 迷糊姐姐 日期: 2010.10.22  天氣:  心情:
一句句一封封好久不見的話語和簡訊 你們說因為我回台灣所以你們失戀

很好我出現跟你們一起飆歌一起喝酒 孫的女友跑掉了出國念書可憐

小貓男友追她四年交往10個月無聲無息離開心疼 我學妹我是他最愛的學姊

昨天他喝醉之後這樣講的四年半女友跟好友搞在一起 某人總說我不相信他的話

你們呀真的是讓我很擔心 明明年紀都比我大怎麼卻都孩子氣讓人擔心

昨天寫在你們手上的字不可以再那麼傻了 哭完吐完吼完叫完打完罵玩鬧完

夠了只是失戀不是什麼 我唱這首歌是我最想跟你們說的話 失戀了酒再怎麼喝對方心都不疼

淚再怎麼流對方都無所謂 但是我會為了你們難過心疼

某些時候我是羨慕某種女生的 青春生活耍任性的行為對著男生使喚來使喚去

大哭大鬧要男生不管多晚都要出現在他們面前 喝醉了可以找人上床可以倒在男人懷裡

姑且不說這樣行為對不對至少當下的他們是開心的吧 我想是得到安慰的吧

我沒做過這樣的事情打從心理淺淺的羨慕著 這些事情是正妹的權利 可以及時發洩所有不滿委屈

我不是正妹我得不到這權利 也因個性使然我也不願給人那樣的機會 更不給自己放縱犯賤的理由

因為喝再多死都要回家 因為喝再多死都會記得別人的手不要放我身上

因為喝再多死都會告訴自己不要被人家把你當破麻看了 我可沒說正妹是破麻 不要斷章取義喔
標籤:
瀏覽次數:200    人氣指數:4580    累積鼓勵:21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做人失敗簡單不簡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約會性侵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9 13:01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8 20:34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8 19:49
他, 48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5 20:36
他, 48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20:24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17:59
他, 50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15:54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15:17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15:12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3 13:14
他, 4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