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炒飯 失心瘋的,很想吃,用蒜頭炒的飯 一直想~~~~~~~一直想 於是 從城的偏北驅車入城中,到了內科舊宗路的COSTCO 大約一小時的車程(每輪跑15) 故意的,因為一個人的時間很多,用不完 故意的,踩著10幾公分高的涼鞋 挑選了一袋蒜頭 又 慢條斯理的挑了藍莓、刺莓、紅蘿蔔跟蘋果 反正,一個人的時間很多,用不完 當然,再拎一瓶1500cc的法國伏特加KIRKLAND SIGNATURE VODKA 回到家 邊看電視邊剝蒜頭 蒜頭的皮讓我剝~~剝~~~剝了一天 才只剝一半 佩服自己,把冰箱放了5天,還沒臭酸的剩飯,炒的粒粒分明 就醬 後來發現 其實一個人,吃甚麼東西,根本都不好吃 即使加了一堆很喜歡的黑胡椒和白胡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