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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甘氏理論★
作者: 流星Saint 日期: 2007.04.01  天氣:  心情:

最近對前陣子提到的『貶值』的槓桿,比較瞭解了一些些
對於有價證券而言,的確是利用『賣空』的道理
另外還提到了利用期權(option)來作為投資股市的保險
不過這些的的確確都需要學習
學習當一個熟練的投資者
也看了大家對於期權的評論(原來期權就是選擇權。。。@@)
有85%以上的人覺得風險過高(也包括我)
但這也意味著必須進一步拓展自己的『現實』了
學會控制風險
再度化為行動吧!



發現還有好多東西要學
可是發現碰到高層度的東西的時候
自學的效率開始越來越低。。。。。。
是不是要去找一個培訓班呢。。。越來越超出我能理解的範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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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氏理論及其十二條買賣規則簡述


甘氏(William Dilbert Gann)出生在十九世紀末期,美國德州一個基督教家庭,是一個基督徒。在他24歲的時侯,開始從事棉花期貨合約的交易並且獲利,自此之後的五十年,根據傳聞,他從金融市場共獲取五千萬美元的利潤。以當時的幣值計算,等同於現在的十億美元。讓人對於他的分析理論產生極大的興趣。


 


甘氏十二條買賣規則:


甘氏於1955年6月14日逝世,他一生中有許多著作,在最後一本著作「在華爾街45年」中,他寫出了十二條買賣規則,文中點出從事交易必須按照一套明確的交易規則操作,不可任意買賣,也絕不猜測市場行情,因為依據時間的變換,價位變動的條件也會跟著變化,投資人必須學會跟隨市場轉變而轉變。


甘氏並且告誡投資人:在輸錢之前請先細心研究市場,因為投資人可能會做出與市場完全相反的買賣決定。一個成功的交易人不是不會犯錯,而是學會了如何處理錯誤,不使其錯誤繼續擴大,而失敗者會因猶豫不前,任由虧損放大,造成巨額損失。


甘氏認為有三個操作上的問題會造成投資人嚴重損失:


1、 以有限的資金做出過度頻繁的交易。

2、 投資人沒有設下停損點來控制損失。

3、 缺乏市場知識,不注重學習。


甘氏的十二條買賣規則,是甘氏在華爾街四十五年的投資經驗總結,並且保護甘氏在操作上的安全,今摘錄簡述如下:


第一條:決定趨勢方向


甘氏認為決定價格趨勢方向,是分析行情中最為重要的一點,對於個股或是期貨,操作的方向應以綜合指數為研判。在實際分析綜合指數時,他建議使用三日圖及九點平均波動圖。三日圖的意思是,將市場的波動,以三日的活動為記錄的基礎。三日圖表的規則是,當三日內的最低支撐位置跌破,則表示市場會向下,當三日的最高反壓上穿,則表示市場將會出現新高。這也與日本K線中,逢三止跌,見三就買的法則相類似,說明三日以上的反向波動,將可能改變原趨勢方向。九點平均波動圖的規則是:若指數在下跌的趨勢中,反彈低於9點,表示反彈無力。超過9點,則表示趨勢可能反轉,在10點之上,則趨勢可能反彈至20點,超過20點的反彈出現,則可能進一步反彈至30至31點,很少反彈超過30點的。當然這個方式並非全然適用於台灣的市場,關於反彈的幅度,我們可以參照道氏理論中0.33、0.5、0.66,這三個重要的比例支撐壓力點,來判斷反彈的強弱勢。


第二條:在V型底,雙重底或頭肩底的支撐附近買進


當股價回到之前的底部,或是重要支撐時,根據V型底,雙重底或頭肩底的型態進場買進。這個論點在觀念上承襲道氏理論中型態學的買進法則,並無新意,但是甘氏在型態學上,提出一個符合自然律的見解,就是底部或是頭部型態,型態內的同向波動不會超過三次,也就是說,如果市場出現第四個底或第四個頂時,就不是買進或放空的時機,根據甘氏的經驗,市場第四次觸頂或第四次觸底而直接穿越的機會很大。另外甘氏認為不設價停損,就不可以進市場操作,依據前述型態進場買進者,應該以V型底,雙重底或頭肩底的最低點,設價停損。


第三條:根據市場回檔或反彈的百分比買賣


頭部或底部點位的二分之一倍,一倍及N倍的位置,是市場的重要支撐或壓力位置。價位在高檔的時候,回檔二分之一之後是一個買點。價位在低檔的時候,反彈二分之一之後是一個賣點。


第四條:依據三週上漲或下跌買賣


當趨勢向上時,若行情出現三週的回測,是一個買入的時機。當趨勢向下時,若行情出現三週的反彈,是一個賣出的時機,這個標準是根據三波段理論而來,一個任一修正行情,修正的時間跟回壓次數不能超過3這個數字;當市場上升或下跌超過30天時,下一個留意盤勢見頂或見底的時間應為42至29天。若市場回檔或反彈超過45天至49天時,因為超越一年圓周360日的主壓力日-第45日與神奇數字7的平方日-49日,下一個需要留意的時間應為60至65天。


第五條:把握市場分段波動特性


在一個上漲趨勢之中,市場至少會分為三段甚至四段上升的。在一個下跌趨勢中,市場亦至少會分三段,甚至四段浪下跌的。


第六條:根據五或七點波動買賣


當市場趨勢向上時,市場出現5至7點的回檔時,逢低承接買進,通常情況下,市場回檔不會超過9至10點,如果回檔超過9至10點,應合理懷疑趨勢是否轉變。若市場趨勢向上時,則當市場出現5至7點的反彈時,可趁高放空,如果反彈超過9至10點,應合理懷疑趨勢是否轉變。在市場有單向急速走勢時,10至12點的回檔或反彈,亦是進場的機會。若市場由頭部或底部回檔或反彈18至21點時,投資者要小心市場可能出現短期逆轉。這一個買賣法則是針對當沖或是短線操作,而上述的點數,依據甘氏慣用的矩陣圖,應該要放大十倍後,才能適用於台灣加權指數。


第七條:關注成交量


利用成交量的紀錄以決定市場的走勢,有以下面四條規則。第一:大成交量經常伴著市場頭部出現;第二:市場下跌,成交量續漸縮減的時候,市場底部隨即出現;第三:成交量的分析必須配合市場的時間周期,否則錯誤的機會較大,這個看法明顯指出甘氏的技術分析基礎,是以時間循環為主軸建構而成;第四:當市場到達重要支撐貨壓力價位,成交量的表現配合見頂或見底的狀態時,趨勢逆轉的機會便會增加。


第八條:考慮時間因素


甘氏認為在一切決定市場趨勢的因素之中,時間因素是最重要的一環。(正好說明甘氏以時間為主軸來交易),原因有二:


1.時間超越價位


當市場在上升的趨勢中,其回檔的時間比前一次回檔時間更長,表示這次市場下跌乃是反轉。另外,若價位下跌的幅度較之前一次價位下跌的幅度為大的話,表示市場已經進入反轉階段;當時間到了變盤時區,成交量將增加而推動價位漲跌;在市場分三至四段浪上升或下跌時候,通常末升浪無論價位及時間的幅度上都會較前幾段浪為短,這現像表示市場的時間循環已近尾聲,反轉隨時出現。


2. 變盤時區


甘氏特別列出,一年之中每月重要的轉折時間如後:1月7日至10日及1月19日至24日;2月3日至10日及2月20日至25日;3月20日至27日;4月7日至12日及4月20日至25日;5月3日至10日及5月21日至28日;6月10日至15日及6月21日至27日;7月7日至10日及7月21日至27日;8月5日至8日及8月14日至20日;9月3日至10日及9月21日至28日;10月7日至14日明亮10月21日至30日;11月5日至10日及11月20日至30日;12月3日至10日及12月16日至24日。在上面所列出的日子中,相對於中國歷法中的24個節氣時間。從天文學角度,乃是以地球為中心來說,太陽行走相隔15度的時間。


3. 市場趨勢所運行的日數


除了留意一年裡面,多個可能出現轉勢的時間外,留意一個市場趨勢所運行的日數,是異常重要的。由市場的重要頭部或底部起計,以下是甘氏認為有機會出現轉勢的日數:(1)7至12天;(2)18至21天;(3)28至31天;(4)42至49天;(5)57至65天;(6)85至92天;(7)112至120天;(8)150至157天;(9)175至185天。這些天數應該是甘氏對於市場長期觀察所得出的統計數字,不見得適用於台灣市場。


4. 周年紀念日


甘氏認為研究市場重要的頭部及底部出現的月份,投資者便可以知道市場的頭部及底部通常會常在哪一個月份出現。要留意,第一:市場的重要頭部及底部周年紀念日。紀念日的意義是,市場經過重要頭部或底部後的一年、兩年,甚至十年,都是重要的時間周期。第二:發布重要消息的日期。當某些市場消息引致市場大幅波動,當時的價位經常是市場的重要支撐或壓力。


第九條:出現新高或新低時進場交易


規則如下:1.當價格創新高,表示趨勢向上,可以追價買進。2.當價格創新低,表示趨勢向下,可以追價賣出。其規則內涵是:如果市場上創新高或新低,表示趨勢尚未走完。不過在實際應用上,仍必須特別留意時間的規劃,以時間為操作主要依據。


第十條:判定趨勢的反轉


一個趨勢扭轉之前,在型態及時間上會領先出現訊號。在型態方面,甘氏主張不論趨勢向上或向下,可運用其三日圖,檢視盤勢是否依循三日法則,如果沒有的話,可能是趨勢反轉的前兆。時間方面,甘氏認為有以下幾個時間點,可以特別留意:1.假期前後;2.周年紀念日;3.前波趨勢運行時間的倍數。


第十一條:找尋最安全的買賣點


進出場的價位及時機,也是甘氏所重視的,對於進場的方法,甘氏採取保守的做法:趨勢確認後才進場操作。在趨勢向上時,價格見低回升後,出現第一次拉抬後,下跌的力量無法創新低,再出現第二次拉抬,越過第一拉抬的高點時,就是確認趨勢向上,可進場買進;反之在趨勢向下時,價格見高下跌,出現第一次反彈後,上漲的力量無法創新高,再出現第二次下跌,跌破第一次反彈的起點時,就是確認趨勢向下,可進場賣出。


第十二條:發現快速市場時候的價位波動


甘氏認為若市場價格是快速波動,超出正常的平均移動速度,這種速度不會維持太久。通常會發生在上升趨勢的回測走勢中,或是下跌趨勢的反彈走勢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多頭趨勢急跌緩漲,空頭趨勢急漲緩跌。




《資料來源:寶來瑞富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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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4-02 00:56
他, 9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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