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鎮宇、黃揚明、張欽╱台北報導】八十萬卡債族看到一絲曙光!因《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規定不清,實施三年來法院通過更生或清算免責的卡債族僅各百分之十,相較日本高達八、九成通過落差甚大,卡債族三年內增加三十萬人,立委陳節如等提案修法,將由調解委員會等第三人出面與銀行協商;另外法院駁回清算免責的條件將更明確,希望提高清算過關率。此案已交付委員會審查,民進黨團力推在本會期通過。
律師林永頌說,《債清條例》規定,卡債族可提出還款計劃與清償期限(最長八年)向法院聲請更生;若法院裁定通過,卡債族也如期還錢,期限內未還清債務一筆勾銷;若更生不通過將進入「清算」程序,卡債族財產會被拍賣換現後還給債主,之後若法院裁定「清算免責」,剩餘欠款一筆勾銷,但生活開銷、從事職業須受限;若裁定「不免責」,剩餘欠款仍須償還至法院認定免責或還清為止。
避免銀行任意開價
綠委陳節如說,目前債務協商都由銀行主導,銀行從不考慮卡債族還款能力,若卡債族不答應銀行的還款金額,更生就無法通過。她提出的修法草案將改由法院、各縣市調解委員會、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等主持協調,銀行也須提出債務、利息等明細,避免銀行任意開價。
現行卡債族因浪費、賭博等其他投機行為導致必須聲請清算,法院應裁定「不免責」,但「浪費」定義模糊,且將欠債前的消費行為納入評估並不合理,她的草案限制為「聲請清算前六個月內」的奢侈消費、賭博等導致財產減半或債務增加一半以上,法院才能裁定「不免責」,盼提高清算免責通過率。
拼今年底修法通過
綠委高志鵬說,金管會二○○六年曾統計卡債族約五十二萬人,但到去年中研院估算已達八十多萬人,顯見《債清條例》立法不周延,他將力促該修法能在本會期或至少今年底前通過實施。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說,個別委員提案會先交由行政部門通盤衡量,再將意見提交黨團,屆時再來討論是否支持。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現行《債清條例》確實無法解決卡債族困難,黨團會全力支持修法。」
利息不得重複計算
台北地院民事法官分析,《債清條例》實施後,金管會要求卡債族先找最大債權銀行協商,但卡債族簽字分期償債後,因分期金額過高等因素仍無力償還,而該法明定毀諾的卡債族不能聲請更生、清算,才導致多數卡債族被拒絕於協商門外,過關比例當然低。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楊淑文說,卡債族欠下大筆債務是不合理的高循環利率造成,建議修法可仿效德國,在債務協商時限制銀行僅能以一定利率計算利息,且利息不得再加回本金中重複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