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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萬心自在論:內識(論述二)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2.09.13  天氣:  心情:
萬心自在論:內識(論述二)




  本章節初段,開宗明義在闡述眾生因為內識(七識),

即潛意識起作用生法相,而生執著,以為真有一個實在自我的存在。


凡是諸法顯現於外,各別不同的相狀,稱之為法相。

例如百法中之貪心,表現於外就會有自私自利,需求不厭,不顧慮他人的相狀。


而我實我性串聯前章節則可解釋成因為人我、法我不空,所產生有實在自我的心態。


事實上縱然內心毛病脾氣習性(諸法)可顯現於外,呈現不同相狀,

導至眾生內心根生蒂固有「我實我性」的心態,

但追根究底,諸法及我相皆不明真象,內心起薰染,執著外境所產生的。



  第二段主要承續第一段告訴我們,內識起法相,出現種種外境現象,

而以為真有一個實在自我,而思量計較這一個我,實在不是真的存在的本體,

只不過隨著妄想、情慾的現起,方便定義的一個名詞。


由以上陳述可知,法相的出現並非實在,是潛意識(第七識)所變化產生,

心識所定的自我,和因自我的認同,受薰所產生的脾氣、毛病、不可抹滅的習性,

雖然是不可否定的已發生,卻不是眾生原始存在的真實自性;


而原本諸法空性(無自性),乃因眾生不察真象,根識依因緣和合起變化,

而在外境現出不同的相狀,而說有內識、有法相;


若能勘破此點,時刻保持清明的心,當外境現前,反應了別之時,不落入思量、比較而迷惑,

則業種的引力就消除了,法相也不會生起,內識的作用就不存在,


這個名詞就沒有施設的價值,也不復生存在您之心田中,

這才是「緣起性空」真諦,內識真如本意。



(摘錄:唯心宗之萬心自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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