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52532
 阿嘉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死刑(艋舺版)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國中生進網咖被拒 蹺課揪團砸店
作者: 阿嘉 日期: 2010.04.02  天氣:  心情:
阿嘉的話:
看看現在的小孩,真的只有可悲而已,因為年輕所以可以亂搞而不受法律制裁?
我認為台灣法律太過保護青少年,導致現在青少年成了黑道利用的犯罪工具
再者也因為不受重罰而肆無忌憚
當大家都只為加害者講人權的時候,誰又注意到受害者?
新加坡的法律真該讓台灣好好效法

以下內容轉接自奇摩新聞

兩名國中生人小鬼大,蹺課到網咖,由於未滿18歲,兩人在遭到店員拒絕後,竟揪團找來4名同學,分持刀棍重返網咖,將店員砍傷並砸毀設備。警方據報後,根據路口的監視器,依車號查到6名青少年的父母親,才順利將6人逮捕,全案被依傷害和毀損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兩名國中生,蹺課到竹東鎮一家網咖打怪,由於網咖距離警局只有不到一百公尺,兩名國中生又未滿十八歲,店員擔心被查獲而受罰,因此婉拒兩名國中生進入網咖內。兩名國中生離去後,居然揪團找來另外四名的青少年,分持藍波刀和球棒,戴著口罩重新返回網咖,不但將網咖的設施砸毀,還將網咖的兩名店員砍傷,一群人這才揚長離去。

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附近路口的監視器,並根據這群青少年騎乘的機車車號,循線找到青少年的父母親,大人們被通知到警局後,和警方前往學校,才發覺原來兒子居然蹺課在外打網咖,還持刀棍打傷店員,等兒子返家後,將兒子帶到警局,有家長在警局氣得破口大罵兒子不爭氣。至於為首的兩名國三學生,在警局偵訊時則是供稱,因為和朋友約定上網打怪,在遭拒後才憤而砸店傷人。警方在偵訊後,則是將六名青少年依毀損和傷害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標籤:
瀏覽次數:75    人氣指數:75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死刑(艋舺版)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5-07 22:08
她, 36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