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錢除了替老奶奶繳付罰款以外,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家! 新的小語: 我近來看了一部歷史劇「大秦帝國」劇中,商鞅在執法上剛正不阿,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絕不容許任何情況干預司法,其中包涵,即使犯人是出於無奈或是正義,只要違反律法皆要治罪。 雖說有些人犯罪是出於無奈之舉,但因為人非常的會鑽漏洞,若事事考量犯人的處境而無視於犯人違法的行為,那麼將會讓某些人刻意的去利用同樣的方式來犯罪。 例如,當老奶奶偷東西被告,不但沒有事還賺到了一大筆錢回家,在一般人的眼裡會認為法官很仁慈,體諒了老奶奶的處境,但看在某些好吃懶做的有心人眼裡,這卻是一條可以用賺錢的偏門。 我這樣的論點並非要批判法官的縱容犯人,而是,對處境困難的人給予這樣一、二次的幫助只能治標,待這些錢花完了,將又會產生出同樣的問題出來。 而,除了產生同樣的問題外,這樣的案例也會讓有同樣遭遇的人,有樣學樣、依樣畫葫蘆,那麼世上還會有平和之時嗎? 只有政府與社會同心,將問題的核心「貧困」解決及強化輔助弱勢團體(如:補助金額,安排工作…等),才能達到治本。 愛要用對方式及用對地方,若只是一味的愚愛,不但無法造福社會,反而會帶給社會更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