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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與女嫌警局嘿咻..求處重刑
作者: 喬安宇(Joy) 日期: 2013.09.08  天氣:  心情:

彰化縣刑警大隊偵四隊偵查佐鄭汪岳,與女嫌犯在偵訊室上演活春宮,昨被彰化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檢方指鄭員身為警察,為逞淫慾,竟趁機對女嫌性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色警鄭汪岳被停職


彰化縣警局長官政哲表示尊重司法,指警政署本月2日將鄭汪岳停職,也全面檢討偵訊環境,加強專業訓練和教育。記者昨撥鄭員手機聯絡不上,無法得知其回應。


以性交易仍被移送




彰化縣刑大偵四隊破獲竊車集團,一名女嫌被解送南投地檢署時說:「刑警很好色,對我亂來。」並指鄭汪岳跟她說,只要肯和他發生性關係,就只移送竊車案,不移送毒品案,她只好在偵訊室和他嘿咻,哪知鄭員把兩案都移送。


女嫌犯不爽大爆料


起訴書指出,鄭汪岳6月26日拘提女嫌後,27日在縣警局地下室偵三隊偵訊室內,鄭員利用筆錄作完、另一小隊長離開偵訊室空檔,關燈鎖門,雙手伸入女嫌上衣內摸胸,再拉下自己褲子,由女嫌為他口交近一分鐘,接著交談近10分鐘,鄭員又摸她胸,吻胸達一分鐘。


起訴書說,數分鐘後,鄭員帶女嫌進入隔壁偵二隊偵訊室,利用權勢對她性交。


鄭員坦承與女嫌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是遭女嫌設計,都是女嫌主動以言語、動作挑逗他,且是女嫌主動性行為,他並未利用職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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