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81億 50萬交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紅富海集團涉嫌違法吸金181億4850萬元,苗栗地檢署16日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負責人黃圓映、她的丈夫林鑫溢、妹妹黃鎂銀起訴,並求處8年以上重刑;但苗栗地院17日裁定3人各50萬元交保,讓檢方傻眼,表示要提出抗告。
苗栗地院表示,黃圓映等3人對於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都坦承不諱,法官認為3人已無串證之虞,所以裁定交保並限制出境。
但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表示,法院的交保處分讓人不解,法官裁定交保時,並沒有通知檢察官蒞庭,此案受害人多達7千多人,吸金金額龐大,至今還有2億多元的資產仍在海外,黃圓映等3人是否棄保潛逃或脫產都讓人存有疑慮,為維護受害人權益,檢方要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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