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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陳銳強盜案證據不足 獲輕判1年
作者: win0612 日期: 2011.06.01  天氣:  心情:





陳銳強盜案證據不足 獲輕判1年7月


更新日期:2011/06/01 06:30 蘋果日報










【丁牧群、曹競元╱台北報導】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涉嫌強盜案,去年被檢方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求刑9年9月。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無法證明陳銳叫李姓共犯以防狼噴劑噴被害人眼睛搶錢,只能證明陳銳策劃搶錢,不構成強盜罪,昨改依刑度較輕的搶奪、賭博罪判陳銳1年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陳銳昨在宣判前與教友一起祝禱,返家後聽到法院審理結果,陳凱倫說:「我們會繼續爭取陳銳重生的機會。」


 


判決指出,陳銳3年前17歲時擔任簽賭網站「英皇運動網」大組頭,在北縣市校園吸收學生賭客。2009年11月,陳銳19歲,一名彭姓下線小組頭贏了47萬元賭金要陳銳支付,陳不甘損失,把18萬元現金包裝成47萬元厚度,叫三名友人交給彭,暗中卻叫同夥李世豪搶走那18萬元,李搶錢時用防狼噴霧噴彭男眼睛,觸犯使用強暴手段的強盜罪。陳銳去年1月被捕並羈押,檢方去年3月依加重強盜、賭博等罪起訴陳銳並求刑9年9月。


 


案發後返學成績優 法官期許走正途


 


法院審理時,陳銳否認強盜或搶奪,辯稱只是請朋友把錢交給彭男;共犯則供稱是陳銳策劃搶錢,但李世豪使用防狼噴劑噴彭的眼睛行搶,大家事前都不知情。又因李潛逃國外,無法證明李下手行搶與陳銳有關,陳銳被控強盜證據不足,法官因此改依搶奪、賭博罪判陳1年7月徒刑。


 


法官在判決中痛斥陳銳「願賭不服輸」策劃搶奪,且犯後狡辯否認,惡性非輕。但考量他是名人之子,犯行被廣為報導、批判,已受教訓,案發後回學校念書成績不錯,期許他將聰明用於正途。


 


陳凱倫則回應法院的審理結果:「我們家過去1年對司法心存感激,小孩子也因為此回到正軌,作父母的會支持陳銳走下去,我們會繼續爭取他重生的機會。」


 


陳凱倫獨子 觸法網紛擾3年


 


2008年底


 


17歲陳銳取得簽賭網站「英皇運動網」總代理,成為大組頭,在校園吸收學生賭客


 


2009/11/1


 


年滿18歲,繼續涉嫌犯案


 


2009/11/23


 


涉嫌代友向黃俊淇討賭債,夥友人逼黃簽三張共18萬元本票,涉犯妨害自由罪


 


2009/11/30


 


涉嫌策劃黑吃黑,教唆同夥用防狼噴劑噴彭姓小組頭眼睛,搶走彭贏得的賭金18萬元


 


2010/01/23


 


與同夥被捕遭收押


 


2010/02/13


 


除夕,抗告成功,士林地院重開羈押庭,父母陳凱倫、黃莉屏跪在法院中庭禱告,盼陳銳回家過年,法院裁定羈押


 


2010/03/19


 


被檢方依賭博、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求刑9年9月;法院裁定續押


 


2010/05/17


 


法官以多數被告及證人訊問完畢,無串證之虞,裁定20萬元交保。共羈押114天


 


2011/01/31


 


妨害自由案獲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2011/05/31


 


士林地院認定陳銳強盜罪證不足,改依搶奪罪及賭博罪判刑1年7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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