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時候會忘記了一些事情,但不知不覺間, 忘了的事又會冷不防地浮現於腦海。 有些人相信,這是選擇性記憶在作怪;另一些人則相信,記憶會像時光那樣流逝於無形。 搜索枯腸也好,抓破頭皮也罷,對於能否記起你想要記起的事情,都是無補於事的。 最經常發生的例子是,忽然有人問你一個極其簡單的日常問題,或一個你常掛嘴邊的詞語。 又或者一條你天天經過的街道的名稱,電光火石之間,你,噎在那兒,一點兒線索都沒有。 事情就這麼輕意地發生了,你,忘了你不可能忘掉的事情。 儘管我們曾經吿訴自己,此生也不會忘掉某些人、某些事。 然而,腦袋是最會搗蛋的傢伙,忘得掉或忘不掉,不在我們,在它。 一如曾經努力要想起從前學過的東西,結果也是徒勞。 而我們在感情上,恐怕也敵不過「忘了」這個毛病。 儘管,我們經常用「刻骨銘心」來形容自己當年的心情。 不是不諷刺的。 常有人問我一個簡單的愛情是非題:我應該忘掉他/她嗎? 我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因為我知道,即使今天忘不掉,明天忘不掉,終有一天,那個他/她, 就會像與澳門擦肩而過的颱風一樣,登陸在它方。 掀起了一輪狂風暴雨之後,影響力逐漸減弱,一切又平靜如常。 忘掉一段情,沒有應該不應該,它是那麼自然而然地發生。 颱風登陸,我們的感情也登陸,暫時忘不了,只因我們的感情暫時無處登陸而已。 狠心嗎?薄情嗎? 不。情愛這回事,向來都是這樣。 移情別戀,是治癒失戀的良方妙藥。 相別多年的戀人,哪天重遇,多半不能愛火重燃。 因為你已記不起那人,到底如何讓你深深愛戀過。 你可能會記起一些快樂和悲傷的片段,可依然無動於衷。 然而,樂觀地接受腦袋給我們開的玩笑,便會發覺,忘掉了,更好。不是嗎? 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何必牢牢記住一些纏繞半生卻留不住的情感呢? *~激情密碼~* 2008~03~02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269476&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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