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 這是我爸爸的日記,我把它貼在我的日記,您可以介紹您身邊的女孩子給我爸爸認識嗎?
我爸爸的:住戶編號:3167451
‧自私與付出
兩個小孩子,從小就比較沒有母愛,尤其是騰騰,小孩子的母親被外婆灌輸不好不正確的心態和想法,嫁過來是要被疼的,不是來做事的,所以很少抱小孩子跟付出,
,照顧小孩子要保母費,不高興就回娘家,這是外婆教的。
因為我必須工作賺錢,小孩子還小,母親不在,我就無法上班,我常常抱著遠騰去工作,抱著他跟客戶談事情,或放他在車子上,我必須跟客戶談重要的事,而騰少還很小,我看到他在車子裡一直哭一直哭,我很難過。
我非常喜歡小孩,我不願意小孩子離開我的身邊,因為我知道,小孩子的母親跟外婆家的想法跟心態勢不正確的,小孩子的母親常常回娘家,我曾經為了上班,只好讓小孩子(羅恩還是嬰兒)住在娘家,小孩誤解我為什麼我要讓他們住在那裡,而又要離開他,我去看他的時候,故意偷偷跑去看,我看到騰少一個人躺在空房間地上,一直哭,身體不斷扭曲著(我知道他們帶小孩的方法,小孩哭就不理,哭累了就會睡著)就是用叼的,一次一次重複叼,小孩就會很聽話。 這種帶小孩的方法很輕鬆,只要小孩哭或不聽話,就讓他一個人,不理他。我知道這種的帶法會傷到,害到小孩子,但小孩子會很聽外婆他們家的話。當時我好痛苦,我覺得我很對不起小孩,從此就不想讓小孩住在娘家。我太太常常回娘家,都是她母親叫她回去,我太太只要回娘家,我就沒辦法工作,因為小孩子還小,需要有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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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責任感
父母親,也是不管,我從小我父母就從來沒有為我著想,我有父母親,但沒有父母親應有的愛,只是讓我吃,住,其實小時候,吃住生活上的,都不好,我母親常常把吃的東西藏起來,怕我們小孩子吃,常常藏到東西藏到壞掉了,才拿出來吃。
我母親有在上班,我父親沒有責任感,小時候我們家是開鐘錶店的,他天天往外跑,晚上才會回來,店都是我在看的,當時生意還不錯,(小時候還沒上學,那時候小學只上半天課,只有在上全天課,才沒有看店)因為當時都是我在看店的,有時候幫客人換表帶,或表帶針、灌瓦斯一天我就可以收到很多錢。我有兩個哥哥,整天只會欺負我,教我騙我父親,因為我父親最信任我。
所以,我一切都必須要靠自己,小孩子還小,需要照顧,我只好委屈求全,因為我太太只要不高興,她母親又常常要她回娘家,只要我太太回娘家,兩個小孩子就必須帶去娘家,因為我還要工作,生活,我結婚後一直都生活得很痛苦,但是我只要想到小孩,我內心是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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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安區比較方便
我的工作一向喜歡動頭腦的,從一個月兩萬五底薪,做到自己做靠行,我當時是做商用不動產,有賺到錢,我買了兩間房子,一間是預售屋,是買來給我父母親養老用的,在新北投公園,加賀屋旁,是溫泉屋,前面是公園,附近是捷運站。
我在大安區,附中學區租屋,是為了讓小孩子以後可以讀附中,我在大安區租屋,住了有十年,那時候沒有去法院公證,所以資格不符,小孩子就沒有這個命讀附中,一直運氣都很不好,沒有買到附近的房子,曾經看到好的房子,就調資料,跟屋主聯絡,屋主跟我說慢了三天,有人三天前來看屋,昨天就付錢買走,當時買到,現在可賺四倍,另好幾次都擦身而過,不然整個命運就不同了。
有一次我經過林口重劃區,感覺環境還不錯,房子都是剛蓋好的,我就去了解,當天就買了一間房子,近捷運站一百五十公尺,當時買林口的房子,想說讓我太太住好一點的,我花了很多錢裝潢房子,家電都是買最好的(好用的),日本原裝的,只要想到,用得到的,都買,讓我太太,小孩都住得舒舒服服的,其實我比較喜歡住在大安區,而且也住得很舒適,又方便,但是我太太嫌房子太舊了,大安區的房子,十五年就算新的了,我太太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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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的安排
搬到林口住,大致上都很好,太太有比較好,但是我工作上變得比較麻煩,因為我工作都在台北市,之前住在大安區,我都是在家裡獨立作業,帶客戶看辦公大樓也很方便,案件有成交,才到公司拿發票,所以很少進公司。我為了要讓我的收入更增加,我就去做投資理財,我會去做投資理財,(也是我太太愛做不做得,因為我做商用不動產,必須要我太太幫我打資料,她都很懶得做,其實那些工作是在家裡非常輕鬆的)我買股票,買基金,剛開始一個月可以賺到十幾萬塊,我當時還嫌賺太慢,因為我做商用不動產,有時候賺很快,之後我股票就越做越大,賠了很多,我在六年內,共賠了千萬,前兩年就賠了八百萬,,林口的房子被拍賣了,當時五百一十萬買的,法拍成交金額六百三十萬,當時我跟親人講可以承接我的房子,可以賺到很多錢,當時有人承接,現在最少賺四百萬以上,也才一年多的時間,北投的房子斷頭,賠了一百二十萬,繳不出分期款,當時要是有親人每個月繳三萬塊,一年只要三十六萬,承接我的房子,馬上賺到我斷頭的一百二十萬,現在轉手的話,至少可賺到六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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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我看盡了人情的冷暖,我心裡都知道他們心裡面的想法,這段期間,我體會到想死的念頭,還好,我以前就有看佛經,我相信我一定會成功的,最讓我痛苦的不是我破產了,賠了千萬,或是這六年來,每天無時無刻的思考,分析,研究,所投入的時間和精神,可以說是用生命在拼,在奮鬥,而是我太太離開我。
當我知道我太太離開我,馬上就跟別人的時候,我終於解脫了,她也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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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況,我跟我兩個小孩住在新莊,住得品質非常的差,我一直希望父母搬離這個地方,當時才會買北投的房子想給我父母親住,小孩子目前,吃也吃不好,父母親也常常念我們,嫌我們三個人,我們之前還沒破產的時候,我的父母親跟親戚都是客客氣氣,表現都對我們都很好,破產後,很看不起我,都很鄙視我,在之前我們過著優渥的生活時,我就跟兩個小孩子我的成長過程,兩個小孩子都不想聽,也都不聽我的話,現在生活在這裡,我兩個小孩子體會到我以前是給他們甚麼樣的生活和對待,我失去了一切,但是我真正獲得兩個小孩,之前兩個小孩也是現實和自私,有利害關係時,也是冷酷無情的。(P.S:我是爸爸的兒子,我是爸爸的女兒,我們認同,我們也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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