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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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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心這樣的公司員工手則....
作者:
洛德
日期: 2006.11.04 天氣:
心情:
員 工 手 則
一、各級員工應按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打卡上下班,打卡分3個時段必須打卡。上班8:30下午1:00下班5:30
二、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是屬於責任制,應依各人每天工作職責,當天完畢。逾時加班本公司不給付加班費。(每天7-8點下班,沒事簿可準時下班)
三、上班時間8:30以後禁止吃早餐,下午1點以後禁止吃午餐。(不可以吃任何東西,吃東西要像小偷)
四、員工禁止上班時間做股票交易,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罰款200元,第四次罰款300,以此類推計算罰金。
五、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用MSN/雅虎交談私事違者第一次罰200元,第二次罰400元,第三次免職,不得異議。
六、員工禁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手機/國際/長途電話,違者依照實際發生費用收取10倍金額
七、員工8:30上班必須打卡,ㄧ個月遲到3次以下,10分鐘內予以口頭警告,超過3次以上,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以此類推累加計算。※若超過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第一次扣100元,第二次扣150元,第三次扣200元,超過4次以上扣半天薪水,超過6次以上免職,不得異議。※若超過30分以上,以曠職半天論。(遲到一分鐘也是遲到,50+100+150+200......哇遲到10分鐘要扣好幾千)
八、員工必須自愛,嚴格禁止代打卡,違者,要求打卡者,第一次罰款300元,第二次罰款600元,第三次免職。代打卡者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1000元,第三次免職。
九、員工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特別假,特別假要事先前3天送請假單,如果要連續休假(2天以上)必須一星期之前送請假單,且必須以不影響工作原則,且必須經主管核准才能准假,違者以曠職論。員工未滿一年者,請事病假要扣錢。
十、員工未經請假核准者,擅自缺勤者,計曠職一次扣發一日薪水之2倍,一個月曠職二次或全年累計曠職達七日以上免職。
十一、 員工請病假必須持有醫生證明才予准假,事假必須2天前送請假單且須經主管核准才予以准假,違者以曠職論。
十一、新進員工前3個月為見習期間,見習期間不合格可以隨時不錄用,見習期間第2個月本公司予以
加入勞健保。
十二、正式任用的員工在工作上,有不盡到職責者,屢次勸導不知改進,本公司可以免職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請假:員工請假外出,早退每小時扣發一日薪水八分之二。
十四、婚假、喪假在規定內期間薪資照發。(以下休假規定須滿一年者才適用)
※ 例假:凡員工連續工作五天者,得給予二天休假。
※ 員工本人結婚者,給予婚假五天。
※ 父母、配偶之喪者給予喪假五天,兄弟姊妹之喪者給予三天喪假。
※ 員工正式任用滿一年到五年每年有7天特別假,正式滿5年以上有10天特別假。
十四、員工曠職者,曠職半天扣一天薪津,曠職一天扣二天薪津,曠職二天扣四天薪津。(直接不要來上班就好)
十五、正式員工離職必須於一個月前提出離職單,離職人員在於離職前辦好職務交接,如有損壞或遺失公物、
帳冊不清者,應悉數賠償,有關本公司所有資料不能影印及以任何方式帶離公司違者法律追究。
十六、員工經免職或自動離職者,取消向公司申請資遣費、福利金等各項任何要求之權利。
十七、員工領用文具請填領用單。
十八、公司員工有三節獎金,中秋、端午節各撥1000元加菜金,年終獎金依照公司業績加上個人績效評定(要她高興才有喔!所以你要燒香保佑)
十九、公司每年舉行一次公司旅遊,滿一年本公司全額補助,未滿一年者以工作時間比率補助。
二十、正式員工每滿一年本公司得予績效評估,再依其績效給予獎懲。
二一、新進人員應填交人事基本資料表、學歷證件、身分證影印單、私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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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11-06 00:35
她, 43歲,花蓮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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