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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購物的基本權益
作者: 天空下的貓 日期: 2004.06.25  天氣:  心情:
今天遇到一個拿電子鍋來送修的小姐(雖然年過五十了,但基於尊

重客人,還是稱小姐好了>"<),之前曾修過一次,沒修好,所以

這次拿來就氣沖沖的,再加上因為是今年四月買的,才買二個月左

右而已,就有問題,揚言如果再修不好,就要自己從門市拿一個換

走,雖然很想跟那個小姐說,如果妳有種就拿看看,不當場把妳以

偷竊現行犯送警局,名字讓妳倒的寫!(當然不可能說出來囉~到

時被客訴就完了=.=)

-----------------我是分隔線哦~-------------------------

看來很多人常認為買東西有問題,只要是一兩個月內,就能要求廠

商要換新的,但這種想法是天真的想法哦~講白一點,別傻了><"

根據消保法規定,只要購買的商品,在七天內非人為因素損壞,通

路商(也能稱為零售商)都要無條件更換新品(或是退費),但如

果商品有包裝不完整或是產品本身有刮傷,這個都不能退換新品,

廠商必須有責任無條件把商品修好給消費者,但一般消費者大概就

會覺得,才剛買的東西就壞了,雖然是過一個月才壞掉,但總覺得

還是新的就壞掉,感覺怪怪的,所以就想說要換新的,也就是有這

種天真的想法,所以才會和商家在那裡吵來吵去,結果吵到最後,

也只是證明自己的無知吧了!雖然有些商家會不想惹事生非,而換

新的給客人,但如果商家堅持不換的話,消費者還是無法站住立場

的,所以別做這種無謂的爭執了,況且如果問題真的很大,廠商自

己也會評估,必要時還是會拿新的給自己,這樣不是也拿到新機了

嗎?可能因為維修要等很久,所以有些人還是會想換新的吧!這也

不能怪消費者,必竟新買的東西就要修,也沒多少能接受吧!接下

來教大家一些購買時的保護之道~

------------------我是可愛的分隔線------------------------

一般購買東西時,不要說捨不得用,買東西就是要用,買來就給它

用,至少有問題能立刻找出來,而且在七天內,配件盒子不要丟,

方便到時損壞時跟商家換新品,否則小心到時只能送修無法換新品

哦~

還有,最近廠商學聰明了,都把產品的保固期越縮越短了,所以如

果不常使用的人,可能到時壞掉時,就會說自己用沒幾次,怎麼就

換掉了,但換個方向想想,說不定,就是沒常在用才會壞也說不定

哦~尤其是電子產品,這種問題最會發生,以噴墨印表機來說,如

果一陣子沒用,墨水匣就會阻塞,這要怪消費者使用不當,還是廠

商設計不良呢?所以能用就盡量用,否則到時過了保固期,想換要

收費時,可就划不來了~

讓大家來創造個沒有奧客的服務業吧!不過大概也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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