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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與感性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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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今早..火熱熱的客服回函
作者:
理性與感性之間
日期: 2011.08.17 天氣:
心情:
其實我對愛寓檢舉信函~發過10幾封~~~
可能他們都不知道是我這個住戶帳號發的吧^.^
愛寓的回信~~避重就輕
各位~~~在愛寓活動的看倌們~~恐怕要自求多福了
==========================================
主旨~~檢舉網友信件回函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真的很不好意思喔
由於網路上的匿名性緣故
且公寓並非司法單位
並沒有實質的調查權利
也就是會員的身分我們比較難做到
去作詳細的身家調查
因此若您發現該會員的行為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情形時
我們建議您還是尋求法律途徑
我們會準備妥相關的資料
以備警調單位調查需要
在此建議您可以對該住戶提出告訴, 公寓站方會全面配合執法單位調查.
刑事局線上檢舉信箱
https://www.cib.gov.tw/mail/mail02.aspx
由於您所提到的欺騙感情的事情,
由於站方並非司法檢調或是警察單位,因此不能單看片面之詞就入人於罪,
站方的立場是屬於第三人,在謹慎與公平的前提下,不能誣賴或是判決任何一個會員,
因此才會建議您最好對警察機關提出,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力協助警方舉出所有的資料以茲查證
而愛情公寓不是司法單位,不能夠作任何的法律裁判
在法治的前提下,站方的確不能誣賴任何一個會員侵犯了法律上的權利
對站方來說,所有人各執一詞的狀況等同於無法做判斷,
況且涉及法律層面,因此只能請您向檢警做檢舉。
正因為愛情公寓謹慎,所以不能夠當法官去任意裁判每個會員的檢舉
這點還請您能予以諒解,謝謝
若您有任何的疑問
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與指教
也歡迎您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愛情公寓客服中心 敬上
PS:此為利用管理員系統所發出之留言訊息請勿回覆
===============================================================
所以說囉~~
你們遇到的援妹問題~~
像我遇到假個資~癡漢問題~~
跟愛寓完全無關
愛寓目的~只要愛情相遇...花不花錢在於你的權利或"錢"力~^^"
相愛的過程可能會在
會在網路..汽旅..廁所..廚房..學校..公司..人妻家中..社會各角落
愛寓任您自由~~
他們對於會員的素養是無法把關的
請看到這篇文章的各位~~~~~~自求多福了^.^
不然~~咱們來個集體互留阿即帳號~
集體同一日在自家日記寫我要關版~
大家關版後~~再來個查緝援妹癡漢行動
那會很刺激喔~~
這樣爛的網路交友系統的基本功能~~我幫大家解釋
想約會~會個頭!..(另類想援的多餘功能)
想聊天~聊個屁!..(網聊帳號都能公開了)
感興趣~去死呀!..(不感興趣來交友做啥)
互相感~趕羚羊!..(此為加好友的再多餘)
加VIP ~坑人錢!..(一加入又需多重付費)
系統之爛~~
事逢七月~邀遊魂註冊算了
~~我的版上有人問說~~我還做網路執行長嗎
我回說~~我想做的話~回信告知我律師大哥~~我就能做~~~~~
我工作過程很簡單~在家工作就好
我是用聲音檔的方式貼在無名相指示~工作進度
..........
這樣一個用廣播談話的方式寫無名網誌的女生
全國就屬我唯一一個人^.^
我當時連正聲廣播電台高雄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認識我都直誇我頭腦超聰明~厲害到不行
害我羞的..不敢踏進他們廣播台大門第二步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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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00:22
他, 45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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