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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文林苑案看公民水準
作者: 阿噗噗 日期: 2012.03.30  天氣:  心情:
這幾天文林苑的都更強制拆屋真的是鬧得沸沸揚揚的

當優勢警力隔絕住戶及抗議群眾

讓怪手進行拆屋時

我想你心裡會有一個想法

那就是我的房子跟土地不是合法取得的嗎

為什麼公權力可以強制拆除我的房子

憲法不是保障人民有生命身體財產的安全

而這樣的行徑哪裡符合居住正義

我們又怎麼稱得上是一個民主法治講人權的國家

 

話說台灣就這麼大

而大部分的人口又都集中在都會區

尤其以台北市或新北市為最

土地不會變多但又有很多人想往台北市跟新北市擠的結果

當然台北市的土地取得更不容易

直接的結果就是台北市跟新北市的不動產價格居高不下

既然土地取得不易

那麼讓老舊社區重新改建翻新來容納更多居住的人口改善都市景觀

未嘗不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這也就是都市更新條例由來

其實立意是蠻良善的

 

我常常講

什麼樣的公民水準就會有什麼樣的生活品質

在文林苑的事情發生之前

你知道什麼是都市更新條例嗎

你又知道都市更新條例可以有那麼大的權利嗎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甚了解

就算是約略了解也不見得關心

因為每個人心裡大概會想

又不會拆到我們家哪有什麼差

結果一幕幕震撼的畫面傳來時

我們才會驚覺

哇靠

原來建商跟政府可以這樣搞

 

其實你罵郝市長有什麼用

他也是依法行政

夾在都更戶跟釘子戶之間

要是你你會怎麼做

不拆

那眾多已經同意搬遷的都更戶不會向你施壓嗎

他們也想建商快把房子蓋好搬回去

拆了

釘子戶也一定抗爭到底

說你侵害了他的財產剝奪他的居住自由

其實非常兩難

 

而我也深深覺得

在台灣這樣的環境

很多事情被扭曲被操縱

變得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很難去討論

而我們廣大的公民

似乎也不大去關心這類的事務

每天關心的大概就是高凌風的婚變或是黃品源去摩鐵

而媒體還敢大言不慚說這樣的事情浪費了太多社會成本

殊不知這些人都是被你們這些媒體教育出來的

 

看來在民主社會裡

想要有快速的改革

一定得要有人先壯烈的犧牲

文林苑的王家就是一例

只希望他們的犧牲沒有白費

讓立法及行政機關藉此例更加把勁把都市更新條例配套得更完善

以維護大家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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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01 09:07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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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31 02:51
她, 44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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