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7,363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433088
win0612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保險受益人 至少2位 不怕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法官法三讀 恐龍法官最重可免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每年1、2次「不性福」 夫准離
作者:
win0612
日期: 2011.06.14 天氣:
心情:
每年1、2次「不性福」 夫准離
更新日期:2011/06/13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50多歲陳姓男子以擔任老師的妻子拒絕行房,分居長達10餘年等理由訴請離婚。高雄高分院認為行房次數每年僅有1、2次,的確過少,導致男方產生挫折感而離家,判決陳勝訴。
陳姓原告指出,75年度蜜月期間,因其妻拒絕行房曾發生爭執,並在3年後生下長女。她甚至以工作忙碌為藉口,平均每年僅有1、2次性生活,當時他32歲應有性需求,妻子卻一再拒絕,因而產生強烈的挫折感。
又說,其妻為高中老師,與一般職業婦女工作內容比較,不會太忙、太累。並因性生活無法改善,被迫分房4年多後離家,至今分居長達10餘年,認為夫妻形同陌路,不如分道揚鑣。
陳婦則否認房事不睦的指控,並說生產後,其夫對她的感情日益冷淡,她母兼父職將女兒扶養長大成人,負擔大部分家務工作。認為夫妻感情生變,是因丈夫個性陰沉,經常無緣無故生悶氣,又拒絕與她溝通所致,堅持不願分手。
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根據陳男提出兩造錄音譯文,行房次數的確遠低於陳男當時年齡之所需,致使他產生挫折感。而在87年間離家後,至今分居12年,夫妻有名無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雙方均應負責,不如勞燕分飛,維持原審判決。
標籤:
瀏覽次數:
9
人氣指數:
9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保險受益人 至少2位 不怕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法官法三讀 恐龍法官最重可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