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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方姐-03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助養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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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助養人-01
作者: 日期: 2009.04.09  天氣:  心情:

孩子的教養工作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想成為一個稱職的助養人,除
了必須要有愛心之外,更要有耐心與毅力;甚至還要學習如何與案主(受
養人)相處。而助養人在擔任這項工作之前,自身的人格特質也是需要慎
重考量的。


為了讓有意投入助養行列者能夠擁有正確的助養觀念,我們在這裡分次詳
列一系列相關的資訊,讓助養者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最有效的訊息,
以便日後運用在與孩子相處的過程,也讓雙方均有一個美好的生活學習。


在成為正式的守護天使(助養人)之前,有意助養者需具備下列觀念:


一:助養是一種生命的實踐過程。它需要的不儘儘是愛心與耐心,更
  需要謙遜與慈悲。


二:助養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短則一年,長則數年。


三:助養人自身需有固定之工作或可預期性之收入。


四:助養應量力而為。切勿因一時興起而匆匆決定,但事後卻又因自身
  能力或種種因素而中途放棄。如此將造成案主更大的傷害。


五:助養的對象是人。因此必需顧及案主(被助養者)的人格尊嚴。


六:助養不儘儘是單純的經濟資助,它更是友誼的建立與希望的延伸。


七:助養是快樂的、是光榮的、是神聖的。過程中只有付出,不求回報。


八:在與案主互動的過程中,助養人應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包含網路
  禮節)是否能成為案主的表率。


九:除非案主主動吐露,否則助養人需謹記不可詢問案主原生家庭狀況
  。因為,任何過度的關心都極有可能造成案主的二度傷害。助養人
  如需更瞭解案主原生家庭狀況的話,應主動與社工人員聯繫。社工
  人員會基於專業倫理的規範內提供適切的內容以為參考。


十:案主需要的是關懷與友誼,而非施捨與同情。


十一:助養人必須清楚瞭解助養過程終究會有終止的一天。因此,雙方
   的關係應是友善的、慈愛的;而非過度投入的、佔有的。  


十二:即使助養人瞭解案主原生家庭之概況,助養人應避免對案家做任
   何直接或間接的批評。同時亦需極力避免過度討論與介入,甚至
   不應自行與案家有任何往來。此舉除了尊重案主原生家庭成員之
   感受外,亦是為了保護助養人免於任何可能產生之困擾。


十三:助養關係的終止並非意謂著彼此關係崩解或完全結束,而是另一
   種昇華。它同時亦宣告著另一段新的助養關係(新案主)即將開
   始。


 
以上這些訊息是希望所有助養人都能具備最基本的社會工作概念,以期能在
助養過程中給予案主最適切的協助並做到自我保護。


如果您能瞭解並遵守以上的規範的話,那麼,我們將竭誠的邀請您認真考慮
成為我們正式的助養人,繼而成為孩子們的守護天使,陪他們度過一個快樂
的童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進度
2007/09/11  AM11:00


各位好!
截至今天凌晨為止
已經有四位公寓朋友表示有意願成為孩子們的守護天使囉
而且一共助養五位小朋友
四位公寓朋友當中有兩位是老師
一位在國中任教
一位則是大學教授


謝謝這四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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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0 17:33
她, 42歲,雲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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