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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ĐǺĠ™KTV☞低調叛逆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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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又來了 歐買尬 這鬼點名 
作者: ĐǺĠ™KTV☞低調叛逆 日期: 2008.03.16  天氣:  心情: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愛寓日記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4 個人,列出其他 4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4 個人的 愛寓 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4 個人要在自己的 愛寓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並且再傳給其他 4 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被可愛的小洛ˋ 還有大冠 點到 


- - - - - 開始 - - - - -





01. 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 可以啦!對我不好的除外 = =

02. 最近最鬱悶的事?

A: 還沒有鬱悶的事情耶 減肥算嗎?

03. 最近一次的接吻時間是?

A: ㄜ 這是秘密 

04. 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 參加 KTV學院 中部嘉年華 

05. 當你看到愛慕的人,你的行動是?

A: 不知道耶 應該會害羞沒反應 

  因為不知道該做何反應 = =

06. 最喜歡去什麼地方?

A: 跟朋友出去玩 哪裡都好玩 

07.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 3 個優點

A: 漂亮 會打扮 又很會唱歌 《 大冠 也超會唱歌的啦 又會釣蝦 》

08.說出你希望另一半的三個條件。

A: 要會逗我開心 寵我 

  偶爾要忍受我除了工作之外就沒腦袋思考的時候

09. 愛人和被人愛,哪一種更幸福?

A: 被愛 比較幸福 

10. 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A: 個性活潑 跟我笑點一樣低的人 哈哈 《 大冠 很會喝酒 哈哈 》

11.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A: 自己毀掉 能有什麼辦法 笑一笑 沒啥大不了 = =

12. 感情中最大的致命傷是什麼?

A: 容易相信別人 心軟 

13.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

A: 有別的事情要做 我就會忘記了 = = 

14.請說出你對發給你問卷的人的第一印象?

A:  很像JOLIN  《 大冠 感覺人很親切 》 

15. 你 (妳) 為什麼會想寫這份問卷?

A: 因為這是命 歐買尬 

16.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A: 不知道 看有沒有感覺吧 阿災

17. 最想對你最重要的人做什麼?
A: 讓他知道我很愛他 有點噁  

18.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

A: 逛街 唱歌 睡覺 《 整個就是 開心 》  

19. 目前有暗戀的人嗎?

A: 沒有耶 賀軍翔算嗎? 哈哈 

20. 如果可以許一個願望你會許什麼?

A: 讓我爸爸回來 。。。 硍 不要在點我名 已經2個惹 






- - - - - 結束 - - - - -





好啦 要點名的是 :


1。 嗜睡症 

2。 蓮

3。 亞米 

4。 小偉


你們就認命吧  我也沒辦法呀 不要想逃過 我都寫了 >"<




其他 我懶的再打了啦 你們大家 不要再有第三個了 拜託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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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7 01:06
他, 36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7 06:58]:

噗 哼哼 最好是啦 >"<

 
時間:2008-03-17 00:56
他, 48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7 00:58]:

是丫 

 
時間:2008-03-17 00:13
他, 36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7 00:57]:

爽快 我贏了 

 
時間:2008-03-17 00:10
他, 36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7 00:11]:

= =

菜咧 他是正妹 不是菜 

 
時間:2008-03-16 23:30
他, 36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7 00:08]:

想追人家就說啦 少來惹你 哈哈 

 
時間:2008-03-16 21:29
他, 35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6 21:49]:


哈哈 我看到了啦 可我點完才看到的 


對不起嘛 >"<

 
時間:2008-03-16 21:19
他, 48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6 21:21]:

我也是受害者 嗚嗚 

 
時間:2008-03-16 21:10
他, 48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6 21:18]:

是阿 我還以為這遊戲已經被遺忘了 = =

 
時間:2008-03-16 20:49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6 20:55]:


呸呸呸 不要詛咒我 我有你們就很幸福啦 >"<

 
時間:2008-03-16 20:44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16 20:46]:


不能回點名 是不能點到點過的人嗎 ?

我剛點到嗜睡耶 = =

我剛剛才發現他也被點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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