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新聞中看到,台中一名一歲小女童,遭到性侵,
連小腸都斷裂,其實,
14年前,同樣在台中,一名五歲小女童也慘遭竹竿性侵害,
腸子只剩八公分,只是今年初兇嫌居然被判無罪,
為什麼,性侵犯沒有被重判?來看今天的頭調解碼。
這個戴著兔寶寶面具的林小妹,十四年前出院時,
腸子只剩八公分,會這樣,是因為她在這片竹林,
慘遭歹徒持竹竿性侵,狠心凌虐,被人發現時,腸子穿孔破裂
雖然女童被緊急送醫,但等不到正義,
林小妹妹已經在去年3月過世,他過世時,18歲,女兒走了,
媽媽也絕望了,因為兇嫌在今年一月,被判無罪。
最心愛的女兒走了,真的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了,
無罪判決的理由,在於警方蒐證,和指證程序有嚴重錯誤,
時間才沒隔多久,八月份,高雄縣這個圖書館外的階梯上,
一名六歲女童被一名男子,抱來這裡加以性侵,
當時女童嚇呆了,連呼叫抗拒都沒有,
法官竟然認為,女童沒有抗拒,
因此男子沒有違法女童的意願,被輕判3年2個月。
九月份,一名3歲的小女童,被隔壁的阿伯帶回住處,
強行性侵,因為痛娃娃大叫,哭喊不要,這句不要,
讓法院一二審的法官,認定色狼違反娃娃意願,
重判了娃娃口中的阿伯。
沒想到案子送到了最高法院,
法官卻以無法證明違反娃娃意願為由,
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但誰會願意被性侵害,輕判的案例,
讓民眾怒吼,白玫瑰運動走上街頭,但性侵被害人數,
減少了嗎?答案是,沒有。
不止要重判,還要判刑後的加害人,關出來後,也要被標記,
讓外界看的到,也盯的到,因為性侵加害人,
對被害人而言,是一輩子的心理傷害。
法官 ~如果是 你的女兒 你會這樣~ 輕判或~判無罪 嗎
真的是別人的小孩死不了 當啥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