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得到了『權』, 必亦得到了『利』!
【權利】是很容易令人迷失, 更容易令人引起
『貪念之心』
不管您是一個公司的小主管也好
不管您是一個團體組織的領導人也好
不管您是一個為民服務的代表也好
此時您必也掌握了某種的【權利】
此時的您應是靜心去思考, 如何的運用您擁有的權利
去作更多您以前想要去改變的一些歪風,
如何的去造福人群,
為您在有生之年去作更多對社會有幫助之事也!
【權利】不是要給您有高高在上的驕傲
【權利】更不是要給您有君臨天下,萬夫莫敵之愚勇
【權利】更不是要給您為自已賺進更多的財富,
此財富對您是『禍』,而不是『福』也。
【權利】是給您有擔天下萬民之憂心也
【權利】是給您有責任感去為人謀福利
【權利】是給您只有付出,而不是讓您去享受的
如您有如此之精操,無形中您所得到的遠超過您所付出的, 正所謂『利字當頭不成道』也!
默默的付出上天絕不是瞎子,因每天「日月分明」
朋友~讓我們共同的去善用我們的【權利】吧!
也請尊重支持每日無私的在付出的人, 給個鼓勵吧!
不要作惡意的毁謗與攻擊,那是亳無意義愚蠢的行為。
高雄市慈愛心靈輔導協會籌備處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