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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0616
作者: ammya 日期: 2011.06.16  天氣:  心情:
今天終於在喬了好久的時間~回去新竹一趟~看了許久不見的朋友
當然免不了一定要吐一下苦水ㄚ~
一個在做月子~雖然我已經拖到她月子都快做完才去看她~
不過~即便天天都在簡訊電話msn聊天的我們~
見了面~還是有一堆說不完的話好講~

講了最近上班的事~
我告訴她們我想離職的事了~
除了每天都排少少的幾小時班外~
加上那天店長對我動手了~
我個人覺得~
做錯事~可以罵可以說但是千萬不能動手
即便只是捏耳朵~
連我媽要處罰我都不太敢動到我臉上的任一部位了~
結果~我既然被捏耳朵了~

當下我真的只有不爽二字可以形容~
你班給我少就算了~
但是~沒道理是老叫人做完事才可下班~
事情是一定要做到一段落才能下班~
但是~不能叫人家先打完下班卡後~繼續把沒做完的工作做完吧??
每天都排給我3小時或4小時~
但我又都當免費的勞工多做那1小時甚至於到2小時~
哇哩咧~那我乾脆去當義工算了!!

朋友叫我再找過了啦~
既然都會動手~這樣真的不好ㄝ~
是ㄚ~
即使之前在園區遇到很機車的老闆或工程師~
了不起就是開會破口大罵~罵到妳非常的愧疚
但~決不會動手~
雖然~對其他人來說也許捏耳朵不是大事~
可能甚至覺得沒啥~
但是~對我個人來說~
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污辱人的方式
畢竟我不是小朋友甚至於我不是那種講不聽的人~
做錯事~我可以讓你罵讓你唸~甚至你其他的處罰~
但是~動手~我真的無法接受ㄚ!!
所以......又要開始尋覓工作了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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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8 21:55
他, 60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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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7 20:29
他, 62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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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6 23:16
他, 62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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