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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性工作除罪化
作者: Be myself 日期: 2009.04.19  天氣:  心情:
性工作除罪化
截至新聞「從事性工作者,長期面對非常嚴重的不平等待遇,常常被白嫖,或是在這過程當中,受盡非常多的虐待,不可能跟警察求助,因為只抓娼不抓嫖。」......如果有個妻子因為「合法」嫖妓的丈夫而自殺、或著是殺了丈夫、或砍了被嫖的娼妓..鼓勵男人物化女性,女人的身體是可以隨意購買的商品嗎...還是妳是鼓勵男人結了婚還可以「合法嫖妓」..有個女兒,大言不慚的跟妳說「靠著被男人上」的娼妓是「合法」工作...
 
讀後感~

市場不是供與需的配合嗎
有需求才有供給
難道會因為供給才有需求嗎
婚姻有法律的約束與保護
如果老公寧願嫖妓,該檢討雙方哪理出了問題,跟這有絕對關係嗎??
女兒觀念錯誤,是不是從小就得教育

個人~~對於性除罪化沒有特別贊同或反對
女性擔心與害怕自己的家人因此法律改變而有所影響
應該加強對自己及家人的信心

相信沒有女人是為了個人虛榮而提供性交易的
這群為了生活而提供需求的人是誰的責任
眼睛閉上就可以當作社會上沒有這檔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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