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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們做回朋友吧,永遠在一起(轉
作者: 喬揚 日期: 2010.11.23  天氣:  心情:


你說:“我們做回朋友吧”


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繼續和你分享我的快樂?


我可不可以借你的肩膀流淚?我還可以每天和你通電話嗎?


我想見你的時候,是不是不需要任何的藉口?我寂寞的時候,你還會陪我散步嗎?


我穿得漂漂亮亮去見你的時候?你會稱讚我嗎?我想摟著你的時候,你會擁抱我嗎?


我可以知道你跟誰來往嗎?她是什麼人?你有多喜歡她?


我可不可分擔你的煩惱?我可不可以幫你做事?我可不可以向你撒嬌?


我還能夠在你家的沙發上睡覺嗎?


我還可以繼續留著你家的鑰匙嗎?


我還可以陪你家人吃飯嗎?


我可以替你拿衣服去洗嗎?


如果,今天我很想的話,我可以睡在你旁邊嗎?


你生日的那天,可以跟我一起過嗎?


我們是不是永不說再見。


我要跟你做這種朋友。


如果不可以的話,我們便不要做朋友好了。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


一個以為會執她之手,與她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


我們該如何面對。


該如何給這段感情一個交代,該如何給愛過的,也正愛著的那個人一個結局?


 


 


解決無非是兩種


糾纏與不糾纏


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那個愛著的人離開


是多麼殘忍,是多麼絕望的事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我理解


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


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


將感情繼續下去,


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給愛一個機會去廝守~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


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


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


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


你越是不死心,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


只會讓對方看輕你,讓他走的更快,更遠。


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


如果他真的要分手,那就讓他走吧,乾淨俐落的走,笑著讓他走。


即使心裏已經哭成了海,也不要去糾纏,挽留。


大方的讓他走。


 


 


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記起你的好。


我深信,他應該很瞭解我對他的感情,能夠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


既然,


他不肯留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


走在寒冷的街上,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


那些孤寂的夜裏,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


每個失眠的夜,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字字問候。


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陪著我沉默。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


他不在,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


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


他不在,我的生活還要繼續,一如已往,心底的傷,欲蓋彌彰,


自己的傷,自己解決,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


但,不會找他


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堅持下去。


捲縮在角落,等待著傷口平復,


我們都是凡塵男女,掙不出糾纏的情網,逃不過愛與被愛的旋渦


心碎神傷後,是漫無止境的寂寞


幸福的感覺也許只能刹那,刹那過後,是一個人的落寞


上帝讓我在錯誤的時間遇上了你


我,哭了。


它讓我在正確的時間離開了你


你,會哭嗎?


 


 


好想你能知道,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你,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想你,不糾纏,不證明我沒傷。


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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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前幾任~
分手之後就再也沒有聯絡過~
這也正是我一向奉行的主義~
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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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7 11:48
她, 36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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