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部長?!「劉憶如教無殼族情何以堪」
綠批劉不適任 馬應立即撤換
〔記 者林恕暉、張舒婷/台北報導〕力推證所稅的財長劉憶如,沒有股票但有多筆房產,引發外界關注議論。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表示,劉憶如過去九次的財產申報, 每次都買屋或換屋,儼然「炒房專家」,馬英九選前喊的居住正義、不動產實價課稅,劉卻碰都不碰,如此炒房的部長,教買不起房子的民眾情何以堪?能實現租稅 正義嗎?馬應立即撤換明顯不適任的劉憶如!
劉駁炒房指控 稱是資產配置
劉憶如則否認炒房指控,強調近兩年才擔任首長,此前廿幾年,當然有穩定收入及自己的資產配置規劃,當時她要怎麼理財,只要不偷不搶,都是她個人的事。她反問,很多企業界人士兼任政府職位,人家若投資有成,難道也要被指指點點?
林俊憲指出,劉憶如申報她與女兒名下有四筆土地、三筆房產,貸款四千兩百多萬元,其中千餘萬元是信貸、三千多萬元是房貸,而信貸利率高達六%,一個月利息六萬多元,若再加上房貸,每月要還十幾萬元,顯見劉的炒房功力,是一般百姓遠遠不及。
林俊憲表示,劉憶如二○○二年起擔任公職,每年申報財產都有不同的房子,例如○五年她購入位於信義路二段的小套房,賣出後在○七年買入信義路五段的房產,去年任經建會主委期間,她又買屋換屋,明顯是個房地產炒家,教買不起房子的民眾情何以堪?
林俊憲質疑,馬總統選前喊租稅公平、居住正義,財經閣員卻忙著炒房,劉憶如不敢碰房產實價課稅,放任房價愈漲愈高,「不知道這跟她是炒房專家有沒有關係?」「請問馬總統,這樣子社會觀感好嗎?」
劉憶如則說,她申報四筆土地中的三筆,正是三間房屋的土地,其中大安區小套房是十年前買的,桃園的房子是「爺爺奶奶老早就贈與給女兒的」。另一筆內湖區土地則是十年前女兒獲贈的,現在完全不能用,政府機關還常來函建議捐贈出去。
她並強調,奢侈稅政策其實是她任經建會主委時建議的,若要炒房,何須提此建議?
至於土地資本利得稅改何時登場?她表示,「不同時進行兩項稅改」的原則不變,所以仍要看立院審證所稅的進度,最快可能要等到年底才能談。且至少要等今年六月奢侈稅上路滿一年,以及七月「實價登錄」上路一陣子,相關資料可建檔後,才有討論土地資本利得稅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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