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本來就帶著傷。 不要說心裡覺得內疚,因為這很多餘。 相見不如不見,這比較來得實在。 各過各的,各自有各自的幸福, 互不相干、也不要有任何的連絡, 就不會碰觸到誰的傷口,也就不會又痛一次。 說真的不是不能當朋友, 是心裡一定都會有某些程度的疙瘩。 選擇傷人後,何需問舊人過得好不好呢? 這叫二度的傷害,是很殘忍的。 而且損傷到的不是只有你們二人而已。 分得乾乾淨淨,對自己、對他人皆有好處。 何謂還是朋友? 只是心中還掛念著前一個人的不死心罷了。 何苦糟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