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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end〉
作者: 雨不停 日期: 2011.02.24  天氣:  心情:
完成一部劇本,當然也是有鬆口氣的理由,但總不自覺感嘆
文字竟然是如此廉價的東西。

價值表現在字句是否精準表達欲傳達的故事,只是越來越少人在意這回事了。
不得不承認80年代末的我們在逐漸成為中堅分子之餘,也讓文學式微。
很多理所當然的用語竟然被註解為艱澀難懂,似是而非的形容詞成為主流。
在我眼中的廉價文學在市場上呼風喚雨卻對我的寫作能力毫無幫助。

再也沒有耐性去斟酌片斷字句裡面隱含的意義,被冠上文藝青年的人們大多數僅過分玩弄鬆散不成體裁的短文。

(不過在愛寓寫這種東西的我算什麼?)

膚淺的定義一再被推翻,指著別人鼻子罵的人看來更像小丑,令人莫名奇妙。
每個人都裹了一層層的膜,小心翼翼保護起自己的驕傲,既使不被看好也得翹高鼻子説認為自己好。
倒也不是對錯的問題,只是太過盲目便顯得像在眾人面前自慰。套句流行話:吃相難看。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成為這個世代最重要的一個字,大概是生產時酵母放太多,便過度膨漲。
擠得旁人無所適從,礙於客氣又不好意思否定,跳出來的那幾個人也真是夠有勇氣的,
不過跳出來的那幾個人又不小心被貼上另一塊失敗麵包的標簽。

還真的不知道如何自處,於是大家便躲在自己認為安全某個平台該該叫,一如我一樣懦弱。
連facebook上我都不敢大放厥詞了,似乎眾人的目光便決定你是個怎樣的人,這種虧我吃過。
説自己喜歡看書多過於看電影這種話我都沒膽講,就是怕被定義嘛。

不過在我困窘的小世界裡實在充滿太多的疑惑和不知名的憤怒,像個刁鑽的惡婆婆一樣喃喃自語。

我寫字通常沒草搞沒主題,想到啥就下筆,也算是散漫不知所謂,對於日記這種東西更是。
只不過像個正常的年輕人一般。

反而是最近FB上的勵志或是感動人心的文章竟然都是出自於對岸,用著義正嚴詞的口氣教你一個人該怎麼生活或是請這樣對待你身邊的XX
看著看著我嘴裡不自覺又罵著“神經病,自以為阿“,或是瞎掰著某些老梗到讓人想抓著撞牆的“感人文章“,標題一定有一句“我哭了... "
我要說得是,對岸網民那麼閒又那麼致力在文學發表上也真夠令人動容了。不像台灣人漸漸不鳥寫作在拍些自爽用的無聊短片,這算一種進步嗎?


(愛情公寓排版功能真的很差不是我在講)

發這些牢騷也只是因為我逐漸發現靠筆賺錢是件苦差事的事實,雖然目前還滿腔熱血,不過能keep多久呢?

每日一成語:『文人相輕』
釋義:就是指我這種王八蛋。

後話:對於這種文章我又一次認真的考慮著放在愛情公寓的意義到底是為何?有夠白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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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26 02:03
他, 39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26 01:07
他, 39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26 00:50
她, 36歲,非洲,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25 09:03
她, 34歲,非洲,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2-24 23:33
他, 39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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