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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火場避難逃生觀念
作者: 小貓  日期: 2017.02.06  天氣:  心情:
(中央社桃園5日電)

桃園市平鎮區4日凌晨大火,奪走一對母女性命。桃園市消防局長胡英達呼籲民眾如果遇火警,不要再躲在浴室,應儘速逃生。

平鎮區4日凌晨大火,62歲林姓、30歲宋姓的母女,在住宅後方廁所被發現時,已無呼吸和生命跡象,

分別送往壢新及中壢天晟醫院急救,但經過搶救仍宣告不治。

胡英達表示,事件凸顯出正確火場避難逃生觀念及行動的重要性,其中在面對高溫、高熱、濃煙密布的火災現場,如何安全離開。

胡英達說,一般而言,火場的應變有兩種,包括垂直逃生與水平避難。避難逃生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安全逃離火場,

使生命不受威脅(如利用安全梯,想盡辦法離開火場),或為自己爭取更多獲救的時間(如將房門關上以毛巾塞門縫),

但在面對火災威脅時,應冷靜分析現場狀況後,再決定自己應該逃生或避難。

他談到,由於火場的高溫及濃煙具有向上浮升特性,頂樓是火煙最容易蓄積、聚集之處,

因此,火場逃生原則為由上往下,亦即盡可能往地面層逃生;如果因起火點位於所在位置的下方樓層,

且高溫及濃煙已阻礙向下逃生的路徑時,則應視情形採水平避難。

在逼不得已要採取向上(頂樓)避難時,應注意逃生路徑之環境是否充斥、蓄積濃煙,

並須確認頂樓安全門未上鎖,否則更易造成逃生的危險。

至於一般民眾直覺反應,「發生火災時可躲在浴室」,但消防局認為這並非正確的逃生觀念,

因為一般浴室門板大部分為塑膠或木門,並無防火功能,若未以浴巾或毛巾將浴室門板的通氣口塞住,

濃煙容易自縫隙向內竄,反而危及避難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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