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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週年
作者: Jacob 日期: 2011.07.12  天氣:  心情:
看了看時間,來到花蓮,不知覺地也已一年。
相對地,愛寓的年資亦滿一年。
當初,為什麼會進來愛寓?
話說,某一假日和同事到網咖晃晃。
見他在瀏覽著愛情公寓的網站,看似不錯。
於是乎,就這樣悄悄地住了進來。



很少在看新聞的我,前幾天不知怎麼著的轉起新聞台。
見著一則「見愛情公寓網友 16歲女陳屍國小。」
在這裡,也見著不少對這則新聞一些評論的日誌,只能萬般感慨。
交友不應是愉悅的嗎?怎如此了呢。



至今,交了幾位女性朋友,曾經邀約一位女孩出來共進晚膳。
我在用餐時問她:「妳就這樣一個人出來,妳不怕我?」
她反很正氣凜然回應我:「怕什麼?怕你下藥弄昏我喔!別忘了,這裡可是很多人的。」
甚至還反問我:「那你就不怕我?」
「怕什麼?」我反被問的一頭霧水。
「你就不怕我是詐騙集團的啊?」
「我不貪妳什麼,怕什麼!」

其實,我們都犯了一些錯,錯在沒好好保護自己。
因為我們只相信對方不會圖謀不軌。
的確,女孩得防範男孩的非份之想。
然而,男孩得防止女孩的金錢利誘。



最近剛好有回南部,應邀一位女孩中午時用餐。
由於不常出外走動的我,也就是俗稱的宅男。
怎會知道哪邊有好一點的餐廳,於是只能透由網路尋找著。
不過因女方非在地人,對路不熟且也遠了些,所故就換個地方。
避免太多爭議,就請女方找她熟悉的地方。
另外也跟她提醒:如果怕一個人的話,可以多找個伴陪。
很有趣的是,我沒提的話,她還真的忘了要找個陪呢。
不過基於女性立場,總得考量要讓女方出來的安心。
男孩子不應就該如此嗎,怎能輕易傷害對方?

上列不是在訴說自己有多高尚、清廉,只是我們做人總得將心比心。
換作女方是自己的親人,被人如此傷害時,心裡是何嘗感受?
雖然這社會亂象居多,但也非沒有好的人存在。
很多人總是抱怨著自己總遇上不對的人,但誰能確定誰又是對的人?
我的想法比較天真點,不去想什麼對不對的時間,以及對不對的人。
只要想著,該如何去把不對的人變成對的,這豈不簡單一點?
人在窘途時,世上總有真情在!
要記得一件事,沒有遇到,不代表這世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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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7-13 00:31
她, 49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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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2 20:20
她, 34歲,高雄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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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2 09:04
她, 48歲,花蓮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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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12 01:08
她, 32歲,花蓮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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