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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李嘉欣被訂8家規.......
作者: linlin 日期: 2008.11.26  天氣:  心情:
李嘉欣被訂8家規:減少暴露衣著 禁當街親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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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規?都快40歲的人了,還要遵守”家規”才能如願以償?!

想想家裡有家規嗎?好像也沒有的樣子,以前聽聽比較年長的姐姐說,在他們家, 朱子治家格言是每天都必須看的,而且要背起來的,還好…..我們家並不須要背啦!

至於小孩嘛!因為家人都住的近,表哥表姊相互影響,學校倡導背經,從三字經,弟子規….,就這樣小的也跟著受影響

早一輩的時候,20歲沒結婚,三十幾歲是老芋仔,算晚婚的了,我們家呢?除了長兄外,25歲左右(或更早)就都被訂走了,今天看來,居然都算早婚?!

我們這一輩的,很像是台灣特殊的地形,比如說陽明山,南仁湖的地形,可以同時看到熱帶,溫帶,寒帶的植物,真的是很了得(我是這樣想啦)!

前面的呢?是非常保守純樸,勤儉刻苦持家,後面接的是E世代,截然不同的環境,思想上,要怎麼串聯呢?
太過老的味道,是曲高和寡,太E了,又太冷了沒有章法,這個平衡點呢?還在摸索中!

看來這一輩的責任…….不簡單耶!

*******

找了下有關家規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9%A1%8F%E6%B0%8F%E5%AE%B6%E8%A8%93
顏氏家訓
http://www.chinapage.com/big5/classic/yan.htm

朱子治家格言(網路找就有了)

給一歲女兒的十八條家規(轉貼)

親愛的囡囡,鑒于你在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縱容之下胡作非為。我跟你媽研究後決定對你斷奶3天以示懲罰,並留家 查看以觀後效。我們家是法制家庭,決定對你實行法制管理,經爸媽立法委員會研究計論,制定了家規18條,現頒布如下:

第一:噓噓要提前打報告!不得在床上,飯桌上,尤其是騎在爸爸的脖子上噓噓!

第二:你得明白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過程,比如豬身上長不出火腿,麥子不會直接長成面包,同理,荔枝要剝掉外皮才可以吃!所以,不得在等媽媽給你剝荔枝的時候痛哭流涕!

第三:要牢記你大姑的教導,遇到比自已厲害的要巴結,遇到比自已老實的要欺負。不得巴結比自已老實的,不得欺負比自已厲害的!

第四:請不要叫你的親愛的大姑是大狗,那對她是一種侮辱。如果你確實發音不夠清楚的話,你可以選擇閉嘴。

第五:見到帥哥的時候可以對他笑,但是笑的甜蜜程度不得超過看見老爸的甜蜜程度!
第六:見到漂亮阿姨可以要求人家抱,但是不得鑽人家懷裏找吃的!
第七:見到漂亮MM不許揮拳頭,不許吐口水,不許扮鬼臉!你確實很漂亮,但是你得允許別人像你一樣漂亮。
第八:雖然你的牙齒已經具有足夠的攻擊力,但是你得明白,牙齒是用來攻擊香蕉和菠蘿的,不得用來攻擊爸爸和媽媽,尤其不許咬我們的臉!

第九:如果奶瓶裏的奶喝完還不夠喝可以要求加餐,不得舉著奶瓶來回搖!理由如下,第一,形象;第二,你搖也搖不出來。

第十:我們知道你對電腦有興趣,我們也打算把你培養成一個電腦天才。但是,你敲鍵盤的時候不許用巴掌,要用手指,而且不得把全身力氣都使出來。

第十一:你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是叫爸爸或媽媽,不得睜開眼睛就想開電腦,雖然電腦裏有你想要的牛奶和布娃娃。

第十二:顯示器裏出現任何你感興趣的食物的時候,不得用嘴巴啃!並且不得把口水流到鍵盤上。
第十三:如果你對你的夥食標準不滿意的,可以提出口頭申請或書面申請,不得企圖以摔奶瓶這種暴力方式引起高層重視!

第十四:犯了錯誤是要寫檢查的,寫檢查一定要態度端正,不得躺在床上撒嬌耍賴企圖蒙混過關!我知道你不認識字,但是你可以向你媽行賄要求你媽代寫。

第十五:你喜歡音樂這很好,我們也喜歡看你隨音樂搖擺的樣子!但是不得在床上,尤其不準在爸爸的肚子上跳舞!

第十六:當爸爸厚顏無恥地跟別人吹噓你如何乖巧的時候,你應該學會如何照顧你老爸的面子,不得當著外人的面拽我耳朵掰我鼻子往我身上擦鼻涕!

第十七;當有人誇你長的漂亮的時候,你應該保持淑女風范,不得得意忘形,不得誰誇就讓誰抱!
第十八;這也是最終重要的一條,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關于以上17條的信息,尤其不得向你爺爺奶奶告狀!

以上家規自即日起開始執行,如果以上規定受到你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等列強的幹涉而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則自行作廢。

李嘉欣的家規~八條家規

  1 1億禮金一次過,女家日後不獲許氏名義給予家用
  2 如非必要,嚴禁返女家過夜
  3 大時大節跪地叩頭斟茶
  4 一周至少兩晚留家吃飯
  5 如非必要,不再幕前演出
  6 行事低調,在外不多言
  7 品行端正,減少暴露衣著
  8 嚴禁再當街做出過分親熱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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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27 21:02
他, 31歲,亞洲其他,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28 09:47]:

我們家好像沒家規耶……

小時候是洗完澡吃過飯就不能到外面玩
出社會是10PM前一定要回家
現在是11PM後不准再外頭閑晃
其他 ………

這算不算命苦呢?

 
時間:2008-11-26 23:17
她, 99歲,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27 14:46]:

有道理喔!

 
時間:2008-11-26 10:56
他, 62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26 11:01]:

這一則就更了得了

因為我老爸就是用這一招
從來沒打過我們,卻可以把我們管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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