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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購電「有鬼」 台電4高官法辦
作者: 哈哈妳在那裡 日期: 2012.06.13  天氣:  心情:
購電「有鬼」 台電4高官法辦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13/34296660

【綜合報導】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爭議叢生,監委調查發現,國內利率自二○○三年起大幅調降,但台電前董事長陳貴明、前總經理涂正義、現任總經理李漢申任職期間,卻未與民營電廠完成調降利率協商;經濟部能源局前局長葉惠青在用電需求無虞下,竟核准星元電力公司申設電廠,增加購電支出。監察院昨以「怠忽職守」彈劾四人,除移送公懲會,還罕見地移送最高檢察署,調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監委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台電爭議,昨是監院對台電第一波開鍘,監委痛批陳貴明等四人諸多決斷「異乎常情,悖乎常理」。經濟部昨坦言,購電合約確有疏失;台電則表示,尊重監院的彈劾結論。主查監委劉玉山透露,還有八件與台電相關的調查案。


老總前董座都有份

劉玉山說,台電與九家民營電廠簽訂二十五年購電合約,利率介於百分之七點六二五至五點一五間,但利率去年已降至百分之一點三六八至一點七六間,僅為簽約時的二至三成。審計部於二○○六年函請經濟部督促台電與民營電廠重新議約調降利率,台電卻漠視,因此增加約五十九億元購電支出,違失明顯。
監委吳豐山質疑,全案明顯「有鬼」,「對台電有利的事,台電高幹非常消極,對民營電廠有利的事,他們積極的不得了!」陳貴明請辭後轉任台電捐助成立的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董事長,涂正義請辭後任台電捐助成立的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監委葉耀鵬說,會移送司法機關,就是台電很多高層離職、退休後轉赴其他電力公司出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質疑有期約之嫌。


經部:合約有疏失

劉玉山並指,行政院於二○○五年將備用容量率由百分之二十調降為十六,葉惠青仍核准星元電力申設電廠,徒增購電支出,違失明確。
台電發言人李鴻洲昨說,台電收到彈劾案的公文後會正式處理。過去與民營電廠簽訂的契約有其時空背景,台電已密集與四家轉投資的民營電廠磋商,也會積極與其他電廠協調,希望能降低購電成本。
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將依規定處理相關人員的責任,也會積極與民營電廠協商購電合約,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進展。經部常務次長林聖忠說,購電合約確有疏失,已責成台電與民營電廠檢討購電合約,若彼此沒共識,經部才會積極介入。


撤職無法申請退休

曾質疑台電弊端的綠委林佳龍昨說,台電的電價計算公式問題很大,還有肥貓問題、台電轉投資台汽電在菲律賓投資的電廠案等,監院均應調查。藍委羅淑蕾也說,在閒置產能過多下,台電仍執意擴建電廠,動機令人質疑,監院也應查。監院將彈劾案移送公懲會,最重處分可撤職,也不得申請退休。但葉惠青已退休,無法追回退休金。


台電高層遭彈劾理由

◎陳貴明:台電總經理、董事長(已請辭)
.違法失職:利率2003年起調降,未指示所屬與民營發電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或訴訟。2007年民營業者要求調整燃料成本計價方式,未要求所屬堅持將利率調整納入,影響台電權益。
◎涂正義:台電總經理(已請辭)
.違法失職:2006年起任總經理,自該年度起台電虧損,無視利率調降而指示所屬與民營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
◎李漢申:台電業務處長、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
.違法失職:長期擔任相關業務主管,輕忽台電應有權益,未與民營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
◎葉惠青:能源局局長(已退休)
.違法失職:行政院已於2005年將備用容量率調降為16%,用電需求無虞,卻仍核准星元電力公司申請籌設許可。另核准星元裝置容量逾開放容量,徒增台電購電支出。
資料來源:監察院

*******
心得:
監院將彈劾案移送公懲會,最重處分可撤職,也不得申請退休。但葉惠青已退休,無法追回退休金。


這不是鼓勵公務員退休前大a一筆嗎?
我是認為~~不但要追討退休金...
甚至是追討非法利益所得~~且要承擔台電非必要虧損...
把這些弊端去除~~台電就不會虧損了啦....

我想說的是~~要漲價可以~~
先把一些不合理的虧損.非法利益所得追討回來....
算清楚後..該漲的還是要漲...
但不該是出了包~~就要全民來扛...
(ex:監察院沒有及時糾正.要先罰監察院...)

這樣就不會問題一堆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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