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1104
 快樂小丸(奶茶河粉妹)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10/08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0/15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7/10/12的日記
作者: 快樂小丸(奶茶河粉妹) 日期: 2007.10.12  天氣:  心情:
昨天收到一張罰單~心裡還真的很痛~三千又飛啦~~~:((:((不過也真ㄉ很幹~聽我說分明吧~~
話說某天小丸子開車行經中山高北上277.8公里(小心這裡有制高點的狙擊手等著你喔(國道的警察杯杯啦))~當天風和日麗~陽光普照~我心情非常nice的開著車北上~當時時速96公里(沒超速吧~這對我這"高速小霸王"而言還真是龜速)~~誰知~小丸子悠哉過了頭~忘記跟前車保持安全ㄉ距離(只不過差十公尺啊)~就被那埋伏的國道狙擊手給瞄準擊到啦~~真是哀啊(我家那小三的小外甥竟然很酷的看著我說:不錯嘛~一張照片三千塊耶~很貴吧??我真當場給他圈圈圈叉叉叉~心想:死小鬼~敢教訓老娘X(:)):))).當然收到罰單心不爽就把它拿起來左看右看~~ㄟ!!發現了一個好笑又氣的事~~>現在的警察拼業績也拼的太過了吧~~北上277.8公里是屬國道四隊新營分隊的轄區~但罰單上開單單位卻是國道四隊新市分隊ㄉ~這這這.....該怎麼說ㄋㄟ??是該這個大老遠跑到台南嘉義交界照相的辛苦ㄉ新市分對警察杯杯鼓掌呢??還是該說這真的拼業績拼過頭啦~那下次台北的國道警察是不是可以到台南來拍照取締阿??誰能告訴我呢:-/
標籤:
瀏覽次數:15    人氣指數:215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7/10/08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7/10/15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