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哲民╱新北報導】按摩店老闆李國田在店內偷裝行車記錄器,錄下妻子彭意和男客陳明志偷情畫面,李與女兒、女婿及朋友四人聯手脅迫陳男付五十萬元遮羞費,否則「放給你太太及小孩看」,陳男報警一同付款當場查獲,板橋地院依妨害祕密、恐嚇取財未遂與私行拘禁等罪,將李四人各判刑四月到一年。
陳男起初以為被設計仙人跳,指控彭女也是共犯,彭女為自清反告陳男性侵,檢方認定兩人都是偷拍事件被害人,將兩人不起訴處分。
事發地點目前經營家庭美容,一名小姐昨見記者採訪,連忙熄燈關門,表示僅幫忙顧店,李男已將店面頂讓別人,「不知道何時換手,也不方便提供新老闆姓名」。
找女兒女婿助陣
判決指出,新北市男子李國田(五十八歲),懷疑一同經營理髮按摩店的外籍妻子彭女不忠,並懷疑男客陳明志(四十一歲)覬覦妻子美色,去年八月,他在店內二樓按摩區偷裝行車記錄器蒐證,果然三度錄下彭女為陳男手淫或做愛畫面。
李男找女兒李沛真(三十二歲)、女婿陳孟瑋(三十四歲)助陣,趁陳男去年九月十五日深夜又來店按摩時包圍陳男,並播放偷拍性愛內容與兩人攤牌,彭女見狀羞慚迴避,李男大罵:「這種太太我不要了!」
強要50萬遮羞費
陳男見狀衝下樓想逃,被陳孟瑋預先找來的朋友張智峰(二十五歲)擋住大門,陳男遭眾人拉住毆打後腦,李男並嗆聲:「要請家人來還是要報警?這個片子放給你太太及小孩看,你還要不要做人。」
陳男被迫簽下和解書答應支付五十萬元遮羞費,事後陳男到警局備案,並帶警員一起去李男店內付錢,李男取款時當場被捕,主動交出三片性愛光碟與行車記錄器。
4人認罪遭判囚
板院審理時,李男四人都認罪,陳男也原諒不追究,並撤回傷害告訴,板院將李國田判刑一年、李沛真判刑四月、陳孟瑋與張智峰各判刑五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