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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朋友不該是法官
作者: sardonna 日期: 2008.04.26  天氣:  心情:

「世說」中記載:「管寧、華歆常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這就是「割席絕交」的由來。


不談他們後來分別成為賢與不肖,僅從絕交的動機來看,他們似乎本非朋友,如果真是朋友,管寧應先勸導華歆,不聽的話,再漸漸同他疏遠。


對於朋友所犯不太嚴重的過錯,只宜採取溫柔的諒解態度去敦勸,不該斷然絕交。因為畢竟我們是他的朋友,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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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4-29 19:56
他, 66歲,台北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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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4-28 01:33
他, 62歲,浙江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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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4-27 06:45
他, 63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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