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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因果輪迴業報:業報分明定不差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1.03.01  天氣:  心情:

業報分明定不差 


    何謂業報,佛家所云:累世造諸善惡因業,所得苦樂之果,曰「業報」。《寶積經》有云:「業報自招無代者。」《四十二章經》亦云:「惡心不息,業海轉深。」


  故,此一業報,即乃緣自我人累世,在六道輪迴之間所造作其業,乃使其因緣攝納於阿賴耶識,此識如海,可以含藏諸般業因,縱然歷經無數劫,而恆久不滅。待其業因成熟示現於當下,其業報乃廣泛涵蓋,是以 釋尊証悟之後說:「以八萬四千法,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障」,又說:「十二緣起,乃為眾生開示因果輪迴業報之始末。」


  道家亦云:「報應,如影隨形。」其報為何?應在何處?即是憑其善惡招其業力,應在此身。


  佛道均有闡述果報,而其動力不外始作其業,乃有其報,此即—因果定律。但是,既是種因於前,攝入耶識緣機成熟,乃成報業,因而,此一果報,當是自己種因,自己得果,不能替代。所以,業報有其動力,因此其現象,亦甚廣泛。然則人生於世,所遭遇之報象,則可劃分歸類為幾大項目,因此將逐章闡述,以盡其義,利益眾生研閱分明。




定業分明判命程


    今闡述定業。所謂定業,即是既經註成,而必定在命程中會顯現,而其造成之傷害,亦已註載分明。簡言之,何時、何地、何事、何處傷害,均有加註分明。


  在因果業報之基礎及律例中,定業是一種可怕之報象。譬如說:某人註成一出世即需接受保溫箱之醫療,以此造成長大後眼睛受傷害。再譬如說:某人十五歲會有車關而發生車禍傷身,更可能喪生,均屬定業。在命程中會定時顯成,故定業亦即個人命程中之劫數。但是劫數,既是有數,即非厄難,甚至劫難。換言之,並非註死,但是若自身之福慧輕,或者貴人善緣不現前,在此劫數之中,亦有可能遭致喪生之虞,此即枉死冤魂之由來。


  眾生在生命過程中,絕對會有或多或少之定業,譬如:人有災難,乃致斷手斷腳、殘障、毀容,以及重大惡疾等均是。在各人欲投靈出世之前,已經明載於生死簿上,故而時間一到,就會牽引事機而產生報象。有許多病業是在眾生未能查覺之間,即一夕生變,而形成報象,所以有甚多宗脈,或修行有所心得之祖師大德,均會告誡後學者,平素即要未雨綢繆,多行善德,早做迴向,以期減輕命中定業之牽引,降低其定業所衝擊之傷害,至少亦可免於枉死。


  眾生百相,在人生過程中,有起、有落;有順、有逆,但絕少有人可以無定業。既曰「業」,當然即是累劫以來所造成之力量,此一力量主宰個人命程之發展,故究其源,乃可盡其功。只有眾生平素即眾善奉行,以此善能量轉化命程惡能量之牽引。如《了凡四訓》、《王鳳儀言行錄》中,均是明證。眾生宜知此理,平素行善,乃為化轉命程之絕佳動力。



(摘錄:拱衡寶庫之因果輪迴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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