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一天我即將離開這個世界,我所在乎的,是我在乎的人,是不是過得幸福。 那天帶著兩個女兒到海邊,我靜靜的坐在沙灘上,看著她們在海邊玩砂,嘻鬧,心中頓時感覺無限幸福,她們是我的所愛,我的責任。 或許有人會質疑前妻為何能這樣輕易的拋棄這樣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我只能說我已經不在怪她什麼,因為她只是選擇她想要的生活,想愛的人,而我能夠給她的已經無法滿足她,所以我只能祝福她,而不能多說什麼。 離婚後為了減輕心中的痛苦,把生活重心放在事業工作上,照顧兩個女兒,成了我唯一最重要的事,對她們我心中永遠有一份愧疚,因為我沒法給她們完整的家。 2年多了....雖然在事業上有所斬獲,也慢慢滿足了一些物慾,心靈卻反而覺得空虛,我到底在追求什麼呢?我的自我又在哪裡?我的存在是因為責任而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