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真X聯盟的志工跑來要連屬,反對多元成家與伴侶協議等,問說是否知道多元成家草案之類的,我跟他說,我知道,我是支持多元成家的,他聽到後,轉而用伴侶協議這部分做說明,他說:伴侶協議這一條,不怕會打破現有的婚姻制度,忠貞、跟婚姻外遇合法化的產生嗎?講了一下後,他就走了= =
我實在很想跟他說....這一條內容明明就不是這樣,為什麼要斷章取義阿.....還有....婚姻外遇這件事,就算沒有這種東西~也還是會產生啦= =很無奈!趁機解釋一下這個部分。
關於多元成家草案:
婚姻平權-以現有婚姻制度條文更改,"夫妻"更改為配偶,連同夫妻財產制一同修正為婚姻財產制,另外第1079-1條增加了"法院不得以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為理由,拒絕認可收養。"(這代表同性婚姻者可收養孩子,而收養中心不能拒絕!)
伴侶制度- 不限性別之任兩名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得締結伴侶契約。(此為新增條款)
並有以下情節者無效: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這兩條簡單的說就是她也是要求1對1的伴侶關係)
家屬制度草案- 這個有點麻煩= =我不太想解釋~這個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看吧!
而常被斷章取義的是伴侶制度這個部分,因為某些反多元成家草案的聯盟(例如某X愛聯盟),就會把後面兩條給刪掉,只宣揚前面的部分給一般人看,然後告訴對方,這樣會造成婚姻外遇合法化,然後造成台灣社會動盪!
或是用婚姻平權、同志可收養孩子等問題來說,例如常聽到的:"同志養的孩子在不健全的家庭中成長,會造成社會問題",或是同性婚姻會造成人類滅絕,之類的話語= =
搞不懂到底在恐嚇誰.....
不知道經過這樣的解釋,還有沒有人有疑問?
我的朋友們!當有遇到有人要你連署反對多元成家法案時,請你大聲的告訴他!我們支持多元成家法案!
這個法案並不會跟現有的婚姻、繼承、子女相關法條牴觸,而是更完善這個部分,已有許多國家針對同志婚姻合法化做修法了,希望台灣也能使其合法化!!家人的定義不一定要有血緣關係...這只會讓台灣更好,讓需要的人能擁有一個完整的、有保障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