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離婚夫妻為了贍養費反目,連友人都加入戰局,最後全進了警局;而曾為夫妻的兩人彷彿陌生人,更讓人感慨。
洪姓女子和張姓男子在今年初離婚,協議兒子撫養權歸洪女,而張某每月須給前妻2萬元贍養費;不過,張某只正常給付2、3個月後,今年4月起,不是拖延給付或是分期付款,不然就是連給都沒給。
洪女日前怒向戴姓及蔡姓2男性友人抱怨,說拿不到贍養費,讓她生活得很辛苦;對洪女很有好感的戴某一聽,痛批洪女前夫「不是男人」,2男說要幫女子出口氣,要洪女把前夫約出來「講清楚」,雙方約在苓雅區福安街見面。不過張某見前妻和2男互動熱絡,反有醋意,懷疑前妻和戴某有染,談判氣氛越來越火爆,3名男子最後打成一團。
洪女在旁勸架,但3人根本停不下來,最後全進了警局,互控傷害。而洪女進了警局,不斷安慰戴、蔡2友,反和前夫形同陌生人;張某看到前妻靠在戴某肩上,相當惆悵,說現在和前妻唯一的連結,就只有協議好的贍養費,感慨「多年夫妻,竟沒剩下一點情分」。
張某說,不是不養親生骨肉,實在是失業後連自己都顧不好,根本沒辦法給前妻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