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董事其權利義務與員工不同,當公司要求簽任何契約,最好先跟各縣市勞工局、家人詢問,才不會鑄成大錯。
勞委會針對工讀生也提出教戰守則,呼籲應徵工讀要提高警覺,先了解公司是否正派經營,面試時最好找友人陪伴,切勿給身分證件等正本,絕不可隨意簽名蓋章。
針對工讀陷阱,勞委會指出,常見的騙局包括:實際工作內容與面談所稱不符、公司營業項目不實、個人資料被公司不法盜用,及假借徵才名義行推銷之實。
其實只要小心觀察,就可發現該公司是否「有鬼」,例如徵才啟事未刊登公司名稱及地址、同一個徵才啟事長期不斷出現、直接列出月薪多少、不合情理的廣告(如高薪月入數十萬元、免經驗等)、利用信箱號碼及電話徵才、徵才啟事上的聯絡電話是行動電話等,這些都是高危險的工讀,最好不要前往應徵。